週末的時候。
我開著自己新買的小排量代步車,去了一趟郊外的盤山公路。
沒有對講機裡的喧囂,沒有副駕駛上的指手畫腳。
只有車窗外呼嘯而過的風聲,和音響裡放著的輕音樂。
前方是一個長下坡。
我提前減速,輕輕踩下剎車,熟練地降檔。
車子平穩地滑過彎道,劃出一道完美的弧線。
就在這時,我突然想起了那個荒郊野嶺的夜晚。
想起了蘇栩捂著胃,在地上打滾裝胃疼的樣子。
想起了陸蔓指著我的鼻子,罵我冷血無情的樣子。
想起了那幫車友站在道德制高點,逼我妥協的樣子。
我忽然笑了。
如果那天晚上,我沒有看到那條彈幕。
如果我一時心軟,或者屈服於她們的逼迫,接過了那把帶血的車鑰匙。
現在坐在被告席上,被判刑、被千夫所指的人,就是我。
善良沒有錯。
錯的是,把善良給了一群披著人皮的惡狼。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做過那種“別人一撒嬌就心軟,別人一施壓就妥協”的爛好人。
我的規矩,就是規矩。
不接來歷不明的鑰匙,不開底細不清的車。
更不會為了那些不值得的人,拿自己的人生去冒險。
車子駛出盤山公路,眼前豁然開朗。
一輪紅日正從地平線上緩緩升起。
我踩下油門,朝著陽光的方向,一路疾馳。
(全書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