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我被托尼收養當富二代》第51章 馬克2的首次試飛(1)

作者:白頭筆翁·12小時前

斯坦最想弄明白的,還是託尼究竟怎麼活著離開了恐怖分子的地盤。

按常理來說,那幫人就算臨時不殺託尼,也絕不會輕易放他走。託尼只是個科學家,既不會飛,也不會遁地,難不成還能憑空逃出去?

直到恐怖分子告訴他,託尼在山洞裡造出了一套盔甲,硬是靠那東西殺了出來。

斯坦聽完,立刻親自趕到現場。他在那裡拿到了鋼鐵衣的設計圖,又在沙漠裡一點點挖出了託尼手工打造的那套鐵傢伙。

看見實物的那一刻,斯坦心裡也不得不承認,託尼確實有本事。在那種條件惡劣的地方,居然還能想出這種辦法,換成普通人根本做不到。就連斯坦自己,也不認為自己能完成同樣的事情。

可佩服歸佩服,忌憚也跟著更深了。

只要託尼還在史塔克集團一天,他就不可能真正坐上管理者的位置。那股火氣幾乎全寫在臉上,腦子裡翻來覆去的,也都是對託尼的防備。

不過,設計圖讓他重新看到了機會。

如果能把這種單兵盔甲批次生產出來,他完全可以另立門戶。託尼不是已經關掉史塔克集團的軍工部門了嗎?那正好,自己把這塊業務接過來,盔甲就是公司最重要的產品。

回國之後,斯坦馬上讓研究員研究圖紙,想辦法把裡面的技術變成真正能生產的東西。

在外人面前,他仍舊是那個關心託尼的好叔叔,態度沒有半點變化。可私底下,他早已打定主意,要脫離史塔克集團自己幹。可惜想法很大,研究團隊的水平卻沒跟上,進展並不順利。

“這下是真要開打了。”強尼看著斯坦的動作,忍不住說道。

他印象裡的商業競爭,通常是派商業間諜、找駭客入侵,再利用各種高科技去偷商業機密。可現實裡的商戰,往往更加樸實無華:老闆本人翻牆偷拍,直接搶公司的印章,甚至開車把人撞倒。

斯坦的做法就更乾脆了。他請殺手出面,自己則準備搶走託尼胸口的反應爐,完全走的是寫實路線。

“何必折騰成這樣?根本沒看清自己的位置。”強尼覺得,斯坦當個運營總監已經到頭了。抓生產、簽訂單,這些事情他確實拿手,可要讓他決定整個公司的發展方向,就明顯超出能力範圍。

明明沒那個本事,卻非要坐總裁的位置,這不是自己往死路上走嗎?

強尼還是想不通。斯坦什麼都不缺,職位體面,收入也不低,為什麼一定要和託尼爭那點權力?

但斯坦顯然不會就這麼算了。

與此同時,託尼的靈感一個接一個冒出來,新型鋼鐵衣也在不斷完善。經過連續改造,一臺全新的原型機終於完成,配套的穿戴機械臂也同時做好了。

鋼鐵衣依然不能靠穿戴者自己輕鬆套上,必須藉助外部裝置。不過別墅裡的設施足夠齊全,機械臂正好能解決這個問題。

呆呆屬於第一代機械臂,車庫裡這臺新的則完全不同,它接入了賈維斯的智慧控制程式。託尼在做盔甲的同時,連配套工具都一併設計好了。很多時候,他的腦子確實比計算機還快。

銀色馬克2套到身上後,和山洞裡那臺馬克1相比,已經不是一個層次。只是它到底還是原型機,表面留著不少鉚釘,許多部位也能看出手工加工的痕跡,技術仍然談不上成熟。可電子系統方面,卻已經有了巨大的提升。

託尼站在機械臂下,開口吩咐:“賈維斯,全面檢查。”

引擎、導流板、穩定器、緊急啟動裝置,還有系統程式,所有部件都被逐項掃過。確認暫時沒有問題後,託尼直接下令:“現在起飛。”

賈維斯提醒道:“先生,還有五百項標準測試尚未完成。”

資料庫裡的試飛流程一項接著一項,按規定必須全部完成才能升空。如今測試一項都沒做,直接飛出去,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託尼卻毫不在意:“老話說得好,走路還沒學會,就得先學跑。跳過測試,直接起飛。”

人工智慧當然不贊成,可託尼才是老闆。賈維斯沒有別的選擇,只能執行命令。

。空夜進衝接直,高拔地猛後隨,墅別出衝道通庫車著沿2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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