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瑤突然來了這麼一句, 給楊啟春整不會了, 不是,她這麼……大的嗎?
“女子過了十八歲還沒有婚配, 才會被強制配婚,我問過你的生辰了,我比你大!”
“哦,也就是咱們同歲,但是你月份大?”
“是的,可是大一天也是我大呀!”
楊啟春:“你不提醒我還沒想到這一茬呢,那不能讓你認我阿孃當女兒了, 重新找一個吧,我可不想多個姐姐來。 ”
“什麼?”
“你忙去吧,我還要吃飯呢,餓死了,今兒還有大事兒要做呢, 沒空跟你掰扯這點兒小事兒。”
沈青瑤抿唇,這人怎麼這樣啊?
跺跺腳氣的擰著腰走了, 還別說,小腰又細又軟的,看著挺帶勁兒。
楊啟春若是想留下沈清瑤,甚至讓她喜歡上自己,忘掉那個書生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他前後兩輩子就沒有主動追求過女人,不想做舔狗,那個念頭只是閃了一下,就被他放棄了。
舔狗是不可能當舔狗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不當舔狗,那就搞錢搞事業了,這次去縣城,是他一個難得的機會了。
吃了飯休息兩個時辰,再次醒來已經是午飯時候了,又吃一頓,中午吃的是龍鳳鬥,李順風抓的蛇是無毒的,直接和野雞燉了, 給家裡人都補補身體了。
純天然的野味兒,味道真的很鮮美。
楊啟春吃飽喝足,精神飽滿, 準備幹活兒了。
就在此時,有人敲門, 二郎去開門, 領著李順風和一個黑臉盤渾身精瘦的老者進來了。
“順風來了, 給添兩副碗筷,再加兩個菜,事兒急不急?不急的話吃完再說。”
李順風也沒有推辭,他現在來楊啟春家跟自家差不多,知道他不是在乎一頓飯的人,笑著道:“不著急,那我們不客氣了,這是我堂爺爺叫李四安,就是我跟你說的老獵人了,我們家他才是真正的獵戶,我爹都比不上堂爺爺。”
楊啟春頓時肅然起敬:“失敬失敬啊, 李爺爺,喜歡喝點兒不?我這兒有好酒。”
李順風竟然把他們家的鎮宅之寶請來了,真的很不錯,這孩子是心細的,可信之人。
李四安本來還拿著架子,一聽有好酒,哪兒還端得住,矜持點點頭:“那就來點兒。”
這男人哪兒有不愛喝酒的,他還拿著煙槍, 更是菸酒都沾的,楊啟春投其所好,喝的高興了,野豬王的事兒就穩了一半兒。
這種老獵戶都是有看家本事的,輕易不會出手,畢竟活這麼大年紀可不容易呢。
楊啟春回屋子裡取出一罈子汾酒來,這是他的珍藏, 他空間裡好多, 這個也能自動補貨呢,喝著也不心疼。
雖然是四十二度的汾酒,可是比起這個時代的濁酒已經是烈酒了,而且酒香味兒更濃郁,一開罈子, 李四安的口水都要流下來了:“好酒啊,好香,沒想到你小子還能搞到這麼好的酒呢。”
楊啟春謙虛道:“一般般了,平時我自己都捨不得喝,也就您老人家來了,必須得拿出珍藏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