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別追了,爺的深情你不配》第1138章 順應民心(2)

作者:榴蓮味的西瓜·4小時前

多次從姜光復家中搶走各種物品,且欲霸佔姜光復一家的家產,對此你可有異議?”

姜六民乖乖承認:“無異議。”

法官見到他全部沒有異議,開始宣判。

小木錘敲擊在桌子上猶如古代的驚堂木,直擊人的靈魂。

法官嚴肅道:“全體起立。”

所有人站起來,此刻葉林直播間彈幕清一色的槍斃。

法庭上,法官拿起本子宣判:“現在宣判,本院認為被告人姜六民,無視國家法律,毫無道德底線,拐賣自家大伯孫女姜丫芸,並在拐賣的過程中對姜丫芸施加暴力進行人身傷害。

被告人姜六民的拐賣行為,間接導致姜秋水夫婦意外身亡,事後還欲侵佔姜光復一家的家產,行為極其惡劣,毫無道德底線。

這是一場有預謀、有目的、報復性的犯罪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根據《龍國刑法》第240條,被告人姜六民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立即執行。”

姜六民聽完宣判,整個人懵了,不是說好的坦白從寬嗎?

他怒道:“為什麼?為什麼是死刑?不是說好好配合就減輕處罰嗎?憑什麼?”

面對死亡,他瘋狂掙扎,再也沒有了剛剛求生時候乖乖配合的淡定。

法警死死按住他,然後將他帶下法庭。

對於這個宣判,全網歡呼,一個個瘋狂點贊,彈幕裡全是禮花跟鼓掌的表情包。

葉林也覺得這個判決好,十分合理,這種人渣死一百次都不為過。

姜六民行為這麼惡劣都不死的話,那就是對人販子的縱容。

宣判完姜六民結束,法院接著判廖勤昌夫婦。

廖沁怡看著養父母在下面,心裡很不是滋味,也不知道他們會是什麼結果?

不過警察告訴她,她養父母罪不至死,最多就是坐牢三年。

因為這句話廖沁怡也算是鬆了一口氣。

廖勤昌跟李筱花站在法庭下,兩人都被套著頭套,因為葉林在直播,所以要保護他們的隱私。

法官宣讀他們的罪過:“被告人廖某昌、李某花,潮海市公安局起訴你們買賣兒童,27年前你們花費一萬塊從姜六民手裡買下姜丫芸,對此你們有異議嗎?”

廖勤昌說道:“有異議,當年姜六民是以送的名義將小孩過給我們養,他騙我們說他大哥家有三女孩子,然後又生了一個男孩,他大哥家養不起。

大女兒跟二女兒已經記事,不好送人,因此把老三送給我們養。

姜六民以懷胎十月跟我們收取一萬塊的辛苦費,我們覺得合情合理,因此就答應了。

這些姜六民都供認過的,事實就是這個樣子。

如果我們當初知道真實情況,肯定第一時間還孩子送回去給她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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