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柔美人嫁高門痞帥糙漢是真大佬》第77章 陳穎的“兒子”來了(2)

作者:薔薇倚香雪·6小時前

“媽,雖然我爸是個資本家,可他是真心對你的。雖然你跟他沒領結婚證,可你們是事實夫妻,雖然我爸斷了一條腿,可他在你最艱難的時候,救了你一條命,給了你一個家。

你不能有了一個正軍級幹部的丈夫,就忘了自己還有兒子和一個殘疾丈夫吧?

媽,雖然咱們分開了快20年,可我和爸到現在都還記得,你的左側大腿處有一塊嬰兒巴掌大小的紅色胎記。

今天這個團圓的好日子,我也終於找到你了,咱們以後再也不分開了,咱們一家三口……”

陸昭寧混在看熱鬧的人群裡,看著氣的渾身發抖的趙先利,再看看一首矢口否認的陳穎,笑容玩味。

屁股不乾淨的人,還敢以權壓人,好日子過多了,就把自己的來時路忘了。

短短幾天查不出太多資訊,解放前的資訊更少,但也足夠用了。

抗戰時期,國統區、淪陷區、解放區並存,戶籍管理完全斷裂,戲班屬於“邊緣人群”,除了班頭和名角外,其他人的戶籍更是亂的一塌糊塗。

陳穎這個人能查到的最早資訊是1949年年初,陳穎偶遇津沽富商李明海。

彼時正是平津戰役如火如荼時,一個與家人失散的年輕女人,還生的如花似玉,想要活下去就得找依靠。

李明海把陳穎帶回家中,很快,陳穎有孕。

那一年李明海三十歲,膝下無一兒半女,聽說陳穎有了他的孩子喜出望外,準備收了陳穎。

可沽城解放了,新政府雖然還未正式成立,卻己經開展了戶口普查、行業整頓、工商業登記等工作。

解放區實行一夫一妻制,李明海的納妾計劃擱置,可陳穎肚子裡的孩子他一定要留下。

陳穎以戰亂中丟失戶籍為由,登記了戶口,李明海在李家隔壁給陳穎買了一個小宅子。

兩個院子是打通的,陳穎實際是跟李家人在一起生活的。

同年,陳穎誕下一子李敬偉,交給了李明海夫婦撫養。

1954年,李明海的妻子方葉終於有孕,卻被李敬偉推倒流產。

李敬偉還不到5歲,方葉認定是陳穎慫恿李敬偉做的,要讓這母子二人償命。

可李家人剛失去一個孩子,哪裡肯捨得讓李敬偉出事?

李家夫婦發生劇烈爭執,陳穎慫恿李明海跟方葉離婚娶她,給李敬偉健全的家庭環境。

方葉是個烈性子的女人,給全家下了安眠藥,一把大火把李家燒了個乾淨。

真正的李敬偉和李家二老被燒死,李明海被救出來的時候斷了一條腿,人也昏迷不醒,讓方葉遺憾的是陳穎跑了。

之後,方葉自首,說是李家人害了她的孩子,還給她下慢性毒想悄悄害死她,她才反擊的。

李家人己經死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個在醫院躺著的李明海,沒辦法證明方葉是否是反擊。

但方葉蓄意下藥放火是事實,自首不足以抵消三死一傷的罪行,最終在婦聯的幫助下,判處無期徒刑。

三個月後,斷了一條腿、廢了命根子的李明海出院,積極配合公私合營,以自己是殘疾人為由,保留了聘請保姆的資格。

李家大富,燒燬的房子算不得什麼,原本的積蓄加合營定息足夠李明海活的很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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