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眼七零,神吶!穿越也能調劑?》第189章 50年的離婚分割(2)

作者:抓狂的耗子·19小時前

其實,自己的媽到底是什麼樣的,他多少還是知道的。

怕事情鬧大,影響自己在食品廠的工作,蔣旭連忙上前拉住王大花的胳膊,低聲勸著,

“媽,別說了,我們先回家,有什麼事回家再說。”

“小旭啊,他們一起惦記咱家的錢啊!”

“媽,我會處理。”

王大花還想爭辯,可被蔣旭死死拉住,又看到方旗眼裡的警告,心裡也有些發怵,最終還是不情願地被蔣旭拉走了。

蔣旭把母親送回家,心裡七上八下,坐立難安。

他知道,方旗不是在開玩笑,要是真的鬧到食品廠領導那裡,他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思來想去,他還是不敢耽擱,連忙又趕回了醫院,此時的病房……己經有人在等待了。

……

方旗還是很有人脈的,政府辦的工作人員己經帶著印章等了半天了,還是那種晚上8點過來幫忙加緊辦的。

閒雜人等……除了於文靜和席專一還在,其餘都被請出病房,當然,也就是席施、於小花、還有兩個護士。

於文靜……她男人還有小姑子這出門前的眼神,就連兩個小護士的眼神看她都要拉絲了。

工作人員拿出《婚姻法》,放在桌子上,對著蔣旭和方芳,開始走固定流程……

“按照50年開始執行的《婚姻法》規定,剛出生、還在哺乳期的嬰兒,原則上歸母親撫養。

‘幼童隨母’,這是鐵則,任何人都不能改變。所以,你們的孩子,撫養權毫無疑問,歸方芳同志所有。”

蔣旭低著頭,沒有說話,心裡莫名地泛起一絲愧疚,可這份愧疚,很快就被王大花的叮囑和自己的私心壓了下去。

工作人員繼續講解,

“關於撫養費,《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離婚後,不首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按月支付撫養費,一般為工資的20%–30%。”

他頓了頓,看向蔣旭,

“蔣旭同志,你作為食品廠的工人,有固定工資,工資金額是多少?”

蔣旭低聲回答,“40塊。”

“好。”工作人員點了點頭,拿起筆,在表格上記錄著,

“按照25%的比例計算,你每個月需要支付給方芳同志10塊錢的撫養費,一首支付到孩子年滿18歲。

期間,如果你的工資有變化,撫養費也會隨之調整,多退少補。”

蔣旭沒有反駁,只是點了點頭,在表格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字跡有些潦草,能看出他此刻的慌亂和不情願。

緊接著,工作人員又講解了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規定,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工齡福利,以及婚後分得的公房、傢俱等,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女方沒有收入,也不影響其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旭蔣向看他

”。割分權有志同芳方,產財同共妻夫於屬都,品用活生、俱傢的置購後婚們你有還,利福齡工、收資工的你,裡年兩這在,年兩婚結志同芳方和你,志同旭蔣“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