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首先是原告方陳述。
張律師站起來,條理清晰地說明了案情,列出了楚琴侵佔財產的事實和證據。
輪到被告方辯護的時候,楚琴的律師站起來,強詞奪理:“法官大人,這些錢是原告自願贈與我當事人的。”
“原告委託我當事人代為照料繼女,這些錢是支付給我當事人的勞務報酬和相關開支。我當事人盡心盡力照顧小姐,不存在侵佔行為。”
張律師立刻反駁:“對方律師請注意,每一筆轉賬都有明確的用途備註,是專門給鬱寧梔小姐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並非給被告的勞務報酬。”
“被告虛構事實,用AI合成的假照片欺騙原告,謊稱錢款全部用於鬱小姐,實際卻將絕大部分錢款用於自己女兒的消費,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侵佔行為,完全符合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
雙方你來我往,辯論了很久。
輪到證人出庭的時候,鬱寧梔深吸一口氣,站了起來,走向證人席。
她穿著乾淨的白襯衫,頭髮梳得很整齊,雖然有點緊張,但是脊背挺得很直。
法官讓她陳述事實,她握著話筒,聲音有點抖,卻說得很清楚:“這兩個月,楚阿姨每個月給我一千塊錢,說這是舒女士批的生活費,讓我省著點花。”
“她還說,舒女士很討厭我,覺得我花錢大手大腳,讓我少跟爸爸聯絡,免得舒女士不高興。我平時靠接商稿賺點零花錢,上個月房租都交不起了,催了好幾次稿費才湊齊。”
她把這兩個月的經歷一五一十地說出來,沒有添油加醋,只是平靜地陳述事實。
可是越是平靜,越讓人心疼。
楚琴的律師還想狡辯,站起來問:“證人,你是不是因為想討好原告,故意編造這些謊話?畢竟以後你還要靠她生活。”
鬱寧梔看向他,眼神很堅定:“我說的都是實話。楚阿姨以前對我很好,我也很尊重她,所以她的話我都信。可是她騙了我,還騙了舒女士。做錯事的人是她,不是我。”
她轉頭看向楚琴,認真地問:“楚阿姨,我到底哪裡對不起你,你要這麼對我?”
楚琴被問得別開臉,嘴唇動了動沒說出話來。
接下來,輪到我出庭作證。
我站在證人席上,一開始聲音有點小,後來慢慢鎮定下來。
“我承認,我有責任。我太信任別人,也太懦弱,沒有親自去關心寧梔的生活,才讓她受了這麼多委屈。”我的聲音很誠懇,
“但是,做錯事的人必須付出代價。我希望法庭能還寧梔一個公道,也讓其他像楚琴這樣的人知道,不是什麼錢都能貪的。”
我說完,旁聽席上安靜了幾秒,隨即響起一陣小聲的掌聲。
庭審進行了三個多小時。
最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庭的時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我撐著傘,和鬱寧梔一起走下臺階。
楚琴從後面追上來,攔住我們,眼神怨毒:“舒硯,你別得意!我不會就這麼算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