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香火弒神》第110章 兩道詔令(2)

作者:執筆之人·5小時前

老人參精見他們一臉愁容,好似三日後便是會赴刑場,“你們莫要慌!三日後是何情形,還未可知。或許不是什麼壞事。”

“怎麼可能?”雀鳥妖不信,“你看看這詔令多霸道,都不給人拒絕的機會。”

大多數精怪與雀鳥妖都是一樣的想法,總覺得三日後的聚集是鴻門宴。

老人參精到沒有他們這般悲觀,“我倒不那麼覺得。據我從永安縣聽到的訊息,林青公對座下的精怪們並不苛刻。這一次召集咱們過去,應該不會為難咱們。”

“你們無需別擔心,倒是有些人需要要擔心一下。”

這個有些人,不言而喻。

魚躍等人看著那詔令,瑟瑟發抖。

總有一種對方要找他們秋後算賬的感覺。

“去,生或死,各有一半機率。不去,必死無疑。離開永州,到外面生活,同樣危險很大。我倒覺得還是選擇前者,先去看一看。”老人參精給出自己的想法。

“就怕那位召集咱們過去,一口吸乾咱們所有精怪。”魅妖憂心忡忡。

那日的戰鬥,她全程都看完,每當那位‘神明’施展術法之時,她全身都難受,好似被火灼燒一般。

她害怕見到林青公,但獨自離開的風險太大,若是能拉攏一些人,自己活下的機率會更高。

“我覺得不會的!”柳樹精搖頭,“不管了,三日後去看看便知那位神明是什麼目的。”

“老朽也是這個意思。”老人參精跟著說道。

雀鳥妖見狀,馬上應和,“你們都去的話,那我也去。”

隨著一位位精怪都表示會去,魅妖咬咬牙只能也跟上。

這樣的場景,在永州群山峻嶺各個角落內上演。

第一道詔令是通知永州境內所有精怪、邪祟。

第二道詔令是通知永州七大縣內的所有百姓。

一名精怪攜帶著一名衙役,手持著鑼鼓,出現在七大縣內。

這樣的組合一齣現在縣內,嚇得街道上的百姓紛紛往家裡跑,有膽大的遠遠觀望著,他們害怕的不是手持鑼鼓的衙役,而是面相醜陋的精怪。

永安縣的衙役瞧著這情形,一點都不意外。

他一邊敲著鑼鼓,一邊高聲喊著,“東陰縣的百姓們,告訴你們一個好訊息。神明林青公誅殺了邪教徒鬼煞門,從此以後你們再也不用供奉靈主,再也不用犧牲自己,犧牲家人的血肉、精氣活命。以後你們只要安安心心的生活便是。”

“林青公是何人,可到城門前的公告欄一觀便知。”

“有林青公庇佑,你們可以堂堂正正的活著,不用再被靈主當成血食。”

他一遍遍的高聲喊著,走過東陰縣每一條街巷,務必保證每一位百姓都收到這個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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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兄弟姐妹留言,不清楚等級劃分,這裡做一個統一回復。凝氣境--通靈境--通玄鏡--通神境,這是目前已出現的等級,後續再出現新的,我再彙總。每個等級分為十重,第十重也稱為大圓滿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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