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話中的傳奇》第29章 李嬸和王老師的持續支持(1)

作者:舞風騰雲·12小時前

王老師走後,吳萬勳一整晚都沒睡好。天剛亮,山裡還有霧,他就坐在了桌前。

村子很小,三十多戶人家住在半山腰。房子是青瓦頂,有些已經歪了,但還在撐著。早上很冷,風從窗戶縫和門縫鑽進來,也鑽進人骨頭裡。東頭李老三家的雞叫了,一聲一聲,斷斷續續。遠處山坡上有幾縷炊煙,慢慢飄向天空。

吳萬勳已經在桌邊坐了很久。桌子是老榆木做的,邊角磨白了,桌面不平,但他用砂紙磨過,鋪上一張舊報紙,壓著幾頁稿紙。那張報紙是去年縣裡的副刊,字都看不清了,可它能壓住紙,不讓風吹跑。煤油燈還亮著,火苗比昨晚小,昏黃地閃。燈罩黑了,油快沒了。他捨不得換燈罩,也沒買新油。這燈陪他過了很多冬天,燈芯短了就剪一剪,油少了就加一點。就像他自己,能撐一天是一天。

他摸了摸筆。鋼筆放在稿紙右邊,金屬有點涼。這是王老師臨走時送給他的。那天下午陽光照進教室,王老師從口袋掏出這支筆,輕輕放在講臺上。“這支筆我用了二十年,”他說,“現在給你。”吳萬勳記得自己低著頭,手在抖。接過筆的時候,像接到了一種責任。這支筆是他和王老師之間的信任,也是山裡人想把心裡話說出來的希望。

他想趕緊抄完草稿。昨夜寫到凌晨兩點,第三章終於寫完了。字寫得亂,但他是用心寫的。他一遍遍讀,總覺得不夠好,又捨不得刪。他知道這不是編故事,是他憋了十幾年的話。每個字都是從心裡摳出來的,帶著痛。

他擰開墨水瓶,發現幹了,瓶口結了一層紅殼,筆尖沾不上墨。他愣了一下,苦笑。這瓶墨用了三年,每次加墨都很小心,怕浪費。現在它空了,就像村裡那些累垮的老農,最後一口氣沒了,再也站不起來。

他嘆了口氣,把筆放進溫水裡泡。水是剛燒的,兌了點涼水,溫度正好。手指泡進去有點僵,關節疼。昨夜寫太久,肩膀酸,眼睛澀,像進了沙子。他揉了揉太陽穴,抬頭看窗外——天亮了,山脊變青,雞叫斷斷續續,村裡人開始起床。狗叫了,有人開門,有腳步聲,水桶撞井沿的聲音響起來。新的一天開始了,可他的心還在昨天沒寫完的章節裡。

王老師走時說:“下週縣裡有個青年作家座談會,教育局辦的,鼓勵基層青年寫真實生活。”還讓他上去說說心裡話。這話在他腦子裡轉了一夜。他不是緊張,而是覺得重。他是山溝裡的小學代課老師,只去過三次縣城,能說什麼?他教的孩子大多認不了幾個字,家裡窮得作業本都要撕成兩半用;他自己住的房子漏雨,冬天燒柴取暖,夏天被蚊子咬得睡不著。他寫的東西,在別人眼裡是不是太土?會不會被人笑話?

可王老師說得認真:“你寫的那些事,別人看不見,但值得被聽見。”

這句話一直留在他心裡。他明白了,寫作不是為了讓人鼓掌,也不是為了當文化人。它是讓那些沒人聽的聲音,有機會被人知道。

現在他只想把淨稿抄完。不能辜負那支筆,也不能辜負那些夜裡咳嗽的父親、雪地裡走十幾裡背書包的孩子,還有那些永遠說不出話的人。他們不是名單上的名字,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有苦,有夢,有淚,也有尊嚴。

泡了一會兒,他把筆拿出來擦乾,在廢紙上劃了幾道。墨色淺,但能寫。他坐正,閉眼三秒,默唸一句:“獻給所有不曾被書寫的人。”這是他寫完第一章後加的題記,本來只是角落一行小字,後來越想越覺得必須寫。這不是為了出書,也不是為了得獎,而是為了讓那些沉默的人,在紙上留下一點痕跡。哪怕只有一行,哪怕只有一個人看到,也算存在過。

他睜開眼,翻開草稿本,找到第三章開頭,寫下第一行:

“那年冬天特別冷,父親咳出的血混在雪地裡,像一朵朵紅梅。”

筆尖沙沙響,紙面起毛,他顧不上這些。這一章寫的是主角十六歲那年,父親病重,家裡沒錢買藥,母親連夜織布換錢,他揹著半袋玉米去鎮上報信,路上摔進溝裡,膝蓋破了,血流出來,凍成了冰碴。回到家時,父親靠在床上喘氣,看見他渾身是雪,只說了一句:“回來了就好。”

吳萬勳寫著,喉嚨發緊。這不是假的。那是他十七歲那年的臘月,父親得了肺癆,咳得整夜不停。他記得母親跪在灶前熬藥,火光照在她臉上,皺紋很深。那個祖傳的藥罐裂了縫,用鐵絲纏著,還在煮藥。妹妹發燒到三十九度,卻把課本賣了換退燒藥,回來抱著空書包一句話不說。他站在門口看著這一切,第一次覺得自己像個旁觀者,明明親歷,卻什麼都做不了。他恨自己的無能,恨這山的封閉,恨命太薄。

剛寫兩頁,門外傳來腳步聲。他抬頭看門,心一下子揪緊。最近趙二狗總來鬧事,說他“裝文化人”,上回半夜砸了他家玻璃,還扔石頭進來。吳萬勳沒報警,也沒告訴村裡,只是釘了塊舊木板補窗,晚上寫字更輕。他知道趙二狗不是真恨他,而是恨這個世道——三十多歲沒娶媳婦,打工傷了腿,脾氣越來越壞。可他不想惹事,只想安靜寫完這本書。

他放下筆,等聲音靠近。敲門響了兩下,不急不慢。

他起身開門。是李嬸站在門口,手裡提著一個藍布包。她穿一件舊灰襖,袖口磨亮了,頭髮扎得整齊,鬢角有幾根白髮在風裡飄。“我給你帶點吃的,”她說,“看你臉色不好,肯定又熬到半夜。”

吳萬勳接過布包,開啟一看,裡面有鹹菜、一小袋米,還有兩個煮熟的雞蛋。鹹菜是自家醃的雪裡蕻,米是糙米,顆粒不勻,但香。雞蛋殼上還有稻草屑。他喉嚨一緊,沒說話。這種時候,說什麼都不夠。

李嬸往屋裡看了一眼,看見桌上的稿子和那支新鋼筆。“王老師來了?”她問。

吳萬勳點頭。

“他是個好人。”李嬸說,“我兒子在鎮上讀書那會兒,下雨天沒鞋穿,是他把自己的膠鞋借給孩子。他自己穿著溼襪子走了十里路,第二天就發燒了。可他沒一句怨言,還說‘孩子腳不能凍著’。”她頓了頓,眼神溫和,“你們這些肯寫字的人,心裡都有光。”

吳萬勳低頭看著手裡的布包,不知道說什麼。他知道李嬸的兒子三年前考上師範,現在在鄰縣教書,逢年過節都回來給她買藥。而王老師,一直是村子裡少有的、願意為別人付出的人。不是施捨,也不是炫耀,就是默默去做,做了也不說。

李嬸擺擺手,“我不進去了,家裡灶上還燉著湯。”她轉身要走,又停下,回頭看了他一眼,“村裡有人說你寫的都是瞎編,別理他們。你自己知道真不真就行。”

說完她走了。腳步聲漸漸遠去,踩在泥地上,輕而穩,消失在村道盡頭。

吳萬勳關上門,把鹹菜放在桌上,重新坐下。他盯著牆上的提綱看了很久。那是他用鉛筆畫在一張牛皮紙上的,十二個章節的名字,歪歪扭扭,但一筆一劃寫得很認真:

雪地上的血

本課的妹妹

罐藥的親母

墳的親父

生謀出外

晚夜的市城

夢的上地工

信的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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