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我能看見萬物靈痕》第39章 舊簿同印(2)

作者:碼頭小磐·14小時前

為了避免一開始便按拓樣去找相似處,舊印資料先單獨封在比對記錄左欄。陳望尚未取出拓樣,也沒有口述完整標記形狀。檔案人只按舊頁本身寫下兩段弧線、偏心點與磨損缺口。

“現在才比你的拓樣。”她說。

陳望從貼身封層取出無名標記拓樣,只展開有輪廓的一角,不展示受限石片,也不把整份石門嶺記錄交出去。拓樣放在透明壓片下,不能直接貼到舊簿原頁上。

兩張輪廓並排。

透明壓片上有細格。檔案人先讓拓樣與舊印保持原方向比較,再將拓樣轉過半圈作反例。轉向後弧線間距與中心點偏移無法同時重合;恢復原方向,兩處可見弧線和偏心點才落到相近格位。相似不是由任意旋轉都能湊出。

舊簿印式可見的兩段弧線,與拓樣相應位置間距接近;中心點偏移方向也一致。舊簿右下已經磨缺,恰少了最能確認第三道斷弧的一段,因此無法寫成毫無保留的同一枚印。

陸清衡又檢查印式與維修正文的關係。它落在代送經手欄邊,不在材料配方、功能結果或風險說明中。因此即便印式相似,能支援的也是某次經手或代送環節交叉,不能把它解釋成暖片內部結構標記。

陳望沒有開啟玄痕盤觀察紙、墨或拓樣。這次委託約定的兩次察異已經用完,舊簿文字與印式也應由紙面記錄、索引和見證承擔。

“能寫到哪一步?”檔案人問。

陳望看著缺失的右下角:“本件或同批構件,曾經過與無名標記相同或高度相似的舊經手環節。”

陸清衡保留“本件或同批構件”,又在後面寫明:舊簿尺寸不全,結論不能證明經手者身份、組織名稱、當前收購命令、暖片異常來源或印式仍在使用。

三人分別在比對記錄上簽名。

拓樣只比這一次。陳望當場收回貼身封層,檔案人複核頁邊現狀後蓋歸檔印,將原頁壓回檔案夾。陳望只取得一張有限結論副本,不得抄錄整頁。

第88日,陸清衡把舊簿交叉寫入最終核驗記錄的第五欄。

前四欄分別是工藝結論、異常觀察、基礎檢查與額外拆檢分責、功能驗收。第五欄只寫舊經手印式的相同或高度相似,不把它與暖片本體功能混在一起。

工藝結論保留主體裂口、後期替換護片與舊泥三組證據;異常觀察同時保留第66日過滿判斷與第77日收窄;分責欄列黑籤基礎檢查、白籤額外拆檢及三籌一/二分擔;功能驗收只寫低階均熱、防返潮與限制。五欄互相引用,卻不互相替代。

陸清衡用指節敲了敲錯誤欄:“你的察異在本件裡有用,也錯過一次解釋。第一次把修補史當成核心損壞,第二次才收回到替換件殘留。以後再合作,我仍先要普通基線、單一問題和失敗上限。”

“舊簿也只按本件索引。”陳望道。

“對。正器作不會因一次相似印式讓你翻整櫃。”

雙方在最終記錄上只寫:如有後續委託,逐件授權,逐次簽約,另定責任。陸清衡收起核驗底稿和青簽收訖:“客戶名單不在這張紙上。”陳望也只收回白簽結算與有限交叉副本。

第89、90日,陳望沒有繼續查印式。

第89日,他只複核三份副本的接件號、日期和見證:舊簿交叉副本沒有完整頁碼抄文,錯誤說明沒有刪去兩籌損失,物主驗收副本也不讓他主張暖片權益。第90日,他將三份記錄分別封存,不再去檔案櫃問第二頁。

他回青瓦客院,按時間核過最終個人賬:第58日一籌可用,加觀察合同淨收入五籌與第63日兌籌十籌,減五段住宿十籌,餘六籌可用;另有一籌住宿押付、兩枚完整普通靈石。

暖片已恢復低階均熱與防返潮,連同拆件和記錄歸還原藥材行物主。玄痕盤仍貼身;第66日與第77日兩次短測之後沒有再開啟。陳望仍是感氣境初期,沒有攻擊術法。

第90日晚,客院石燈亮起。

門後禁運靈木牌仍在,床位憑據還能住到第92日。陳望把六籌可用、一籌押付、兩枚靈石與三類憑據分別收好:個人資源、工坊合同、有限舊簿交叉,誰也不替誰增值。

他得到了一條能再次簽約進入持牌流程的路,也得到了一次舊經手印式交叉。

但那一頁舊簿沒有名字,沒有現行命令,更沒有替他指出下一件該追的貨。

。翻後往再有沒他,次一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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