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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她,我打算帶她找她的親生父母。
我忘記了書中的珍珍是何時回到許家的,只記得是她小叔許晏來這裡工作時恰巧遇到她。
許晏對她的長相感到懷疑,便帶她做了親子鑑定,隨後真相大白,珍珍被許家認回。
珍珍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媽媽你、你別開玩笑了。”
“我以後一定會聽話的,媽媽你別不要我。”
說完她撲在我懷裡,緊緊地抱住我。
我在心裡默默嘆了口氣。
原主長期的虐待使她敏感又自卑,害怕自己被拋棄。
可不管她相不相信,為了避免書中的結局,我就算拽也要把她拽回許家去!
在王傑家又待了幾天,我很快摸清楚了他出門的規律。
他每天都會喝酒打牌到凌晨,回來後直接大睡到第二天下午。
於是我計劃著明天一早就帶著珍珍離開這裡。
到了第二天,我是被一陣鞭炮聲驚醒的。
起來看了眼時間,七點二十。
我趕緊去隔壁房間,打算叫醒珍珍一起出發去A市。
可開啟門一看,裡面空無一人。
來到客廳,發現王傑穿著喜慶的衣服,笑嘻嘻地抱著一個小箱子。
那箱子裡竟是滿滿的鈔票。
我心裡猛地一顫。“你哪來的錢?”
見我出現,王傑迅速用身體擋住箱子,板著一張臉:“隔壁李老頭給的唄。”
“你把珍珍嫁給他了?”
王傑把小箱子重重一放:“我就算賣了你能把我怎麼樣。”
“我是她老子,養了她十幾年,她給我點報酬怎麼了?”
面對眼前這不可理喻的男人,我放棄與他爭辯,拿起一旁的晾衣叉將他的手中的箱子打落。
鈔票掉出灑滿了地,王傑連忙跪在地上將錢撿起。
我掃了他一眼,匆匆往隔壁李老頭家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