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又順著流水查出,他曾用同樣的方式侵佔其他人的錢。
最終,他因詐騙偽造證據和非法拘禁等罪被判刑。
那些他用我的工資換來的東西,也被一件件查封拍賣。
宣判那天,他隔著被告席瘋狂喊我的名字。
“顧硯川!”
“你已經贏了,為什麼還不放過我?”
我沒有出庭。
只讓律師替我轉告一句:
“不是我不放過你。”
“是你做過的事,不肯放過你。”
至於顧明珠和林晚晴,雖然沒有參與詐騙,卻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公司查清專案始末,將原本屬於我的功勞全部恢復。
慶功宴上那些羞辱我的人,也紛紛公開道歉。
當初罵我是小偷賭徒的人,轉頭又罵她們冷血愚蠢。
顧明珠曾經最引以為傲的,就是親手將弟弟培養成區域經理。
如今所有人提起她,卻只會說:
“就是她,幫著外人搶走弟弟的專案,還把親弟弟送進戒斷所。”
合作伙伴紛紛與她解約。
她四處解釋自己也是受害者。
可別人只問她一句:
“周哲是騙了你,可把你弟弟送進去的人,不是你嗎?”
她啞口無言。
林晚晴也辭掉了工作。
聽說她每天守在那套已經賣掉的婚房外。
新房主不勝其煩,報警趕了她幾次。
她卻始終不肯走。
反覆唸叨:
“這裡本來是我們的家。”
。了忘可
。是,人的夫婚未是我認否口親
。是也,人的哲周給送家的我把
。怨埋相互始開晴晚林和珠明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