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把最後一條抄完。擱下炭條。揉了揉手腕。
公棚的木桌上鋪著三張羊皮。每張寫滿小字。墨跡還新。趙四在旁邊拿草紙吸多餘的墨。一張一張。輕得跟擦臉似的。
方臘站在桌前。他把三張羊皮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碰到幾處塗改,停下。拿指甲在字下劃一道。
“商律這裡,加上一條。凡外來客商,入城先登冊。不登冊者,不可入市。”方臘說。
李俊重新拿起炭條,在羊皮邊角上添字。字小。他寫“客商登冊”。又補一句“違者逐出”。
“成了。”李俊說,“一共三十六條。”
方臘點頭。他把羊皮捲起來。三卷。用麻繩紮緊。放在案頭。
“民律十二條。軍律九條。商律七條。農牧律八條。加起來,三十六。”李俊說,“河谷十二條原封不動,在前。新加的,在後。”
方臘走到門口。天陰著。雲壓得低。白蓮城方向還有人在夯土。木杵起起落落。悶響一聲接一聲。
武松進來。他把刀往牆上一掛。看見案上的羊皮卷。
“寫成了?”
方臘“嗯”了一聲。
武松走過去。他單手解開一卷。攤在燈下。字密。一條一條。他看得慢。嘴唇偶爾動一下。
看完一卷。他抬頭。
“趙家的刑統一千多條,還沒你這三十六條管用。”
李俊在旁擦炭灰。
“趙家的律法,是管百姓的。”李俊說。
他抬頭看武松。
“方主這律法,是管所有人的。包括他自己。”
武松看方臘。方臘沒說話。他把另外兩卷也解開。平鋪在桌上。油燈光從側面照過來。字在羊皮上微微發亮。
“今晚貼出去。”方臘說。
李俊點頭。
“城門口,公倉前,井臺旁。三處。都貼。”
“叫幾個識字的。輪班站榜。有人問,就唸。”方臘說。
李俊捲起羊皮。他出公棚。趙四跟著。兩人一前一後。走遠了。
當夜。三張榜同時貼出。
最大的一張在城門口。羊皮釘在新夯的土牆上。四角用木楔子楔死。榜前插了六支火把。火光把羊皮上的字照得發亮。
人越圍越多。有從河谷來的。有從新城工地直接跑來的。還沾著滿腳泥。孩子們從人縫裡往前鑽。老人拄拐站外圈。一個識字的後生站到榜前。清了清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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