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我們對此份遺囑的真實性存疑。”
“而且原告是透過非法途徑獲取了家庭內部的賬單資訊,這屬於非法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她試圖用對付我的那一套“家庭法庭”的招數,來糊弄真正的法官。
我毫不留情地打斷她。
“被告律師,請注意你的專業素養。”
我甩出第二份材料。
“這是我作為賬戶所有人,親自去銀行調取的合法流水單。”
“這是公證處出具的合法調證回執。”
“所有的證據來源,合法合規。”
“你們所謂的‘非法證據排除’,在真正的法律面前,不成立。”
我步步緊逼,根本不給他們喘息的機會。
“除此之外,我還查到。”
“被告宋婉清在進行那筆轉賬時,偽造了我的簽名,提交了一份虛假的醫療繳費單作為轉賬事由騙過銀行稽核。”
“這份筆跡鑑定報告,足以證明,簽名是偽造的。”
當那份筆跡鑑定報告出現在大螢幕上時。
宋婉清精心維持的優雅面具,終於出現了一絲裂痕。
她的手指微微發抖,眼神里第一次露出了慌亂。
法官嚴肅地翻閱著證據,冷冷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針對原告提供的筆跡鑑定和公證遺囑,你們還有什麼要辯護的?”
林修遠張了張嘴,額頭上滲出了冷汗。
作為頂尖律師,他當然知道。
在如此完整的鐵證面前,任何詭辯都是徒勞。
“我......我們......”
他結巴了,再也沒有了在家敲法槌時的威風凜凜。
“如果沒有補充證據,本庭現在宣判。”
法官敲下法槌。
“被告林修遠、宋婉清侵佔他人特有財產事實成立。”
“判決於三日內,返還原告林景鑠本金及利息共計六萬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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