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18 歲那年,他對我幹那樣的事,肆無忌憚,那說明他就是慣犯了。
人是不會改變的。
他媽做情婦,給了他點錢,他就又抖起來了。
覺得女人又都不是東西了,都在他落魄的時候離開之類云云。
然後開始花天酒地。
搞了個 14 歲的幼女。
那這事就嚴重了,進局子判了 7 年,再加上之前一些惡行, 沒個 20 年是出不來了。
他被執行刑罰的時候,我在他臉上沒看見過愧疚,也沒看見過後悔。
只看見了恐懼和迷茫。
我在那一瞬間覺得自己還挺搞笑的,真的。
被這樣的一個,可以說是,基本沒進化好的野蠻人,折磨了這麼多年。
還設計報復。
就。
感覺在和一隻狗置氣。
……
忽然就有點挫敗,也有點空虛了。
可是人這一生,又豈能如意。
就這樣吧。
18
後來,我見過一次冉華。
在傢俬企上班,兢兢業業。
娶了個老婆,平平安安。
我請他喝咖啡,問他怎麼不下海,不發財了。
他紅著臉囁嚅了一聲。
我立刻轉換話題。
我沒有嘲笑他的意思,也就是隨口問問。
畢竟,我跟他的時候,他心心念著發財、幹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