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英之家》第107章 離別難(1)

作者:榛主·11小時前

當天下午收工後,生產隊的社員們聽到廣播通知,都在生產隊的保管室院壩集合。

鄭金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湯明昨天回家,路經保管室,不小心失火,致值班室被燒燬,所以,公社鄧公安依法進行了處理,除賠償損失外,還進行了罰款,共計500元。”

鄧公安接過話茬,“相親們,任何人犯了錯誤,違法犯罪,都要受到懲罰,概莫能外,這就是‘法律前面人人平等’!湯明在部隊工作,所以,我們只是進行了適當的經濟處罰,至於其他處理,由部隊負責,我們基層公安部門就不介入了。”

“另外,生產隊的羅昌福,作為女同志,她丈夫符合通是公社會計,覺悟理應更高。但是,她在這次事件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她暗中給湯明寫信,對湯明進行了教唆,致使事態擴大,給集體造成了損失!”

“因此,我們公社管委會決定,對羅昌福進行相應的處理。一是在生產隊作公開檢討;二是參加額外的集體勞動;三是取消年度考核,並定為‘不合格’!”

“希望全體社員同志們,深刻認識羅昌福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一方面,嚴格監督羅昌福就地勞動改造;另一方面,提高自身的法紀意識,積極投身經濟建設,絕不能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

接著,羅昌福走上前臺,開始做檢討,“社員同志們,嗚嗚嗚,我有罪,我不該給湯明寫信……,我保證改正錯誤,也請社員同志們,嗚嗚嗚,對我進行監督,幫助我加快改造,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嗚嗚嗚……”這些內容,是幹警鮑仲伍讓她反覆背誦的。她邊說邊哭,倒也背得很完整。

羅昌福作了檢討後,生產隊的社員們也各自回家。

鄧公安帶著幹警鮑仲伍,向鄭金辭行,準備回公社去了。

“鄭隊長,我這次之所以帶著小鮑過來,是因為,我也要回縣公安局了。今後,公社的治安這一塊,就是小鮑負責了。要麻煩你們多多支援小鮑的工作。”

“小鮑,鄭隊長的事蹟,你應該聽過不少,對吧?”

“鄭隊長可是真正的能人!是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民間高人!你們今後,要相互支援。”

鄭金和鄧為平、鮑仲伍緊緊握手,然後,目送二人朝公社方向而去。

羅昌福經此事件,又消停了好久。這倒為生產隊的正常發展,贏來了一個相當和平的環境。

1979年的新曆最後1天,楊小光一大早來通知鄭金,上午去公社開會。

鄭金到了公社會議室,才知道今天的主題是宣佈任命!現場人員中,多為公社幹部、各大隊幹部,只有鄭金是生產隊長。

會上,蘭水縣組織部副部長伍長髮,介紹了獨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貴仁。

接著,受市委、縣委的委託,宣讀了任命檔案。

“免去董建新同志蘭水縣銅林公社書記職務。任命董建新同志為蘭水縣副縣長。”

“免去田發宕同志蘭水縣銅林公社主任職務。任命田發宕同志為蘭水縣銅林公社書記。”

“免去蘭光先同志蘭水縣供銷社副主任職務。任命蘭光先同志為蘭水縣銅林公社主任。”

“免去鄧為平同志蘭水縣銅林公社管委會治安專員職務。任命鄧為平同志為蘭水縣公安局拘留所所長。”

“免去田義明同志蘭水縣銅林公社青漢大隊專員職務。任命田義明同志為蘭水縣城中公社副主任。”

“免去鮑仲伍同志蘭水縣銅林公社管委會治安幹警職務。任命鮑仲伍同志為蘭水縣銅林公社管委會治安專員職務。”

注:公社管委會治安專員,相當於後來的鄉鎮派出所長。

鄭金雖然早就知道其中幾人的職務要調整,但當任命檔案正式宣佈,他還是感到胸口猶如一塊大石壓迫,非常難受。因為,他最好的朋友--田義明,終於要走了!

這些年,田義明與鄭金,那是真正的好哥們!田義明幫助鄭金走上做生意之路,幫助鄭金調查爸爸鄭維漢的死因,幫助鄭金瞭解天下大勢;就是最近開面廠,也有田義明的影子!

田義明要走,而且是去當官,任縣城公社的副主任!有他老爸的關係,有陽縣長的提攜,他很快就能成長起來的!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