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要找什麼?”低沉的聲音貼著我耳後傳來,溫熱的氣息掃過皮膚表面。
“沒什麼!!”我嚇得一個激靈,手機直接飛了出去。
還好,他眼疾手快地在半空中接住了。
將手機放回我手裡後,他在我面前半蹲下身,微微仰頭看我,又問了一遍:“找什麼?”
“就是......那個......”我握緊了手機,大腦在此刻飛速運轉,卻像宕機了一樣想不到其它合適的功能。
“哪個?”他輕輕握住我手腕,掌心的溫度有些燙人。
“......不知道。”我聲音越來越小。
他沉默著看了我一會兒,沒再追問,鬆開了手,站起身:“嗯,那我去拖地了。”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剛剛好像有些......失落?但我沒細想,心煩意亂地起身,回了臥室。
衣櫃裡的衣服被整齊分類擺放著,最常穿的那幾件掛在中間的位置,一眼便能找到。隨手扔在床邊的明天要穿的衣服,也被他疊得整整齊齊,放在枕頭旁邊。
看著這一切,我長長嘆了口氣。其實,拋開那些令人面紅耳赤的尷尬和不確定性,就這樣被細緻入微地照顧著,似乎也沒什麼不好的。
13
時間過得很快,實習期結束了。
離開公司那晚,部門照例組織了送別聚餐。職場上總有些老舊的規矩,很不幸,即便我所在的這家公司規模不大,卻也有著成熟的酒桌文化。
平時聚餐我還能找些藉口推脫,但這次是散夥飯,當所有人都舉著酒杯圍過來,勸我喝酒時,我不得不喝。
就像他們說的,反正也是最後一次了。
其實我酒量並不差,只是打心底討厭喝酒。
三年前,我父親就是酒後失足,跌進了城郊那條偏僻的河道,那地方很偏,整整一週了才被人發現。
從那之後,我便滴酒未沾了。
一群人吃飽喝足後,又意猶未盡地轉移場地,去了附近的KTV,鬼哭狼嚎地嗨唱到凌晨兩點。
接近凌晨的時候,我抽空給kilo發了條訊息,告訴他我會晚點回去。
訊息剛傳送成功,就被同事拽進包廂,再沒機會看手機。
期間,kilo給我打了二十個電話,發了三十條訊息。
“看......看什麼呢?”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前輩晃晃悠悠地走近,手臂沉沉地搭上我的肩膀,把滿是酒氣和煙味的臉湊近我的手機螢幕,“給哥......也瞧瞧......”
我強忍著不適,將手機拿開:“沒什麼。”
“哎喲,不看不看......哥不看你的啊......”他嘿嘿笑了兩聲,打了個酒嗝,“是女......朋友吧?查崗呢?這麼寶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