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線城市的理想主義》第135章 騙術很簡單,總是有人信(1)

作者:湘人李·6小時前

於是,龍騰雲決定,必須要發出一篇全面“揭皮”甄道德的文字。這樣的文字到底要怎麼寫?既暢汗淋漓地揭露了醜惡,大快朵頤地批判了黑暗,又不能讓對手抓住所謂的文字漏洞從而惹上法律問題的麻煩。最主要的,是老百姓“要愛看”喜悅,“想要看”的衝動,“還想看”的期許。但歸根結底,還是要依據事實,娓娓道來,給人民群眾講故事,不要讓這些高貴的“人民群眾”成為“吃瓜群眾”,這樣就能獲得那種理性的信任,理想的效果。對於甄道德“當頭”的這個“非法組織”而言,他們就是欺辱人民群眾不懂法,所以將他們視作為“吃瓜群眾”而已。那麼自己就是逆其道而行,將“吃瓜群眾”扭轉為“人民群眾”。

於是他就想到了標題,簡單粗暴,直奔主題,那就是揭穿甄道德的“騙術”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做到了這一點,人民群眾的雪亮眼睛,就會成為照妖鏡,他們就不是被人所蔑視和欺辱的“吃瓜群眾”了。想了想,他敲下了標題:扒皮,雲水縣雲水鎮非法組織的騙術。

龍騰雲提綱挈領,直接給非法組織的騙術下定義:

非法組織最大的特點就是騙,騙的前提是自己不懂法,也認為人民群眾不懂法。或者他們自己很懂法,但認為人民群眾是不懂法的,是社會群氓群體,所以他們總喜歡拉大旗,扯虎皮,要麼花費重金收買那些所謂的權威網媒平臺,甚至到權威電視和紙質媒體上購買廣告版面發軟文,乃至於不惜重金收買那些脫離人民群眾的所謂官員站臺,進而釋出虛假文章和資訊,用來坑蒙拐騙老百姓。

隨後,龍騰雲依據自己這幾年在雲水鎮的經歷,將事實和證據並舉,圖文並茂,揭露了甄道德此次發文的“騙術”要害。整體而言,整體是六大部分:

第一是甄道德急不可耐地將聽證會上民政局現場裁決“公佈”出來,這是直接指證雲水縣民政局聽證會程式違法。該文提到“聽證會上,龍騰雲進行了辨(應為‘辯’)解,但聽證會最後裁定認為:不接受、不承認、不贊同龍騰雲的辯解,決定依法撤銷龍騰雲為法人代表的雲水鎮文聯。有關行政處罰檔案,近日發出。”是直接指證雲水縣民政局的聽證會程式違法。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決定”,必須得“聽證結束後”“根據聽證筆錄”才能作出相應的決定。所以甄道德在文中明顯就是直接指證縣民政局嚴重違反聽證會程式當場作出撤銷的決定,就只差沒當場傳送《處罰決定書》了。事實上當然不是如甄道德所言。事實是:聽證會上主持人表示,由當事人簽名的聽證筆錄將呈交局領導裁決,是否撤銷雲水鎮文聯登記,將擇日公佈。那麼,甄道德為什麼要黑紙白字撒謊呢?因為前面說了,非法組織最大的特點就是騙,騙的前提是不懂法。甄道德為了讓不明真相的群眾以為雲水鎮文聯已被撤銷,不惜違法散佈謠言,造謠惑眾,由於他不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結果讓縣民政局躺著中槍。我都覺得雲水縣民政局委屈冤枉。

第二是甄道德哪來的這種“自信”可以耀武揚威地無視法律規定,提前“劇透”?問題就在這裡,甄道德,為什麼那麼有把握地斷定,聽證會上已然形成決議,就只等下發《處罰決定書》?他是哪來的“自信”?這個問題細思極恐。我們不妨大膽質疑這個聽證會是否已被甄道德操縱?是否在聽證會之前,甄道德已和縣民政局達成了某一秘密協議,在會前就已謀劃好了決議結果?所以聽證會只是走過場,撤銷雲水鎮文聯的事情已是板上釘釘。因此甄道德才成竹在胸、“自信”滿滿,在其“官網”公開發表這篇連標題都違法的文章《雲水縣民政局近日舉辦行政處罰聽證會——撤銷龍騰雲為法人的原雲水縣雲水鎮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不過,雲水縣民政局是打擊非法組織的主體,如果和非法組織相互勾結,那……想到這裡,覺得恐怖到了極點。當然這是我的一種假想,我相信縣民政局不會成為非法組織的保護傘。但對於甄道德這篇四處轉發已造成非常大的負面影響的文章,縣民政局是不是該出面管一管呢?難道就任由他這樣造謠,而讓吃瓜群眾當做真相?

第三是甄道德指出我“採用欺騙手段”,是誇大事實。我龍騰雲同時擔任兩個社團法定代表人,這個是不爭的事實,我承認,但不是“採用欺騙手段”獲得的,是透過時任縣委宣傳部正副部長出席、全縣20餘個鄉鎮宣傳委員在場見證、一百多人的會員代表大會合法選舉而來。至於發現這個問題後的解決方法,我諮詢了國家、省、市民政部門,他們回答只要“辭去其中的一個社團法定代表人”即可,並且縣民政局也同意我變更掉其中一個,我也在積極變更中,後來變更沒有成功,這完全是因為非法組織的非法侵犯所致。但這些不構成撤銷雲水鎮文聯的理由。

第四是甄道德稱我龍騰雲因個人諸多問題被雲水縣文聯下文免職。這是因雲水縣文聯的檔案不合法,所以並不成立。大家知道,雲水鎮文聯是在縣民政局合法登記的民間團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家保護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開展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雲水鎮文聯只是縣文聯的團體會員單位。縣文聯只是雲水鎮文聯的業務主管單位,只在業務上指導,無權下文免職。縣文聯本身是個群團組織,非行政執法機關,更不是《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執法主體,其依據該條例對我的“暫停一切職務”的行政處罰是越權行為,是完全無效的。說得重一點,當時的縣文聯是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濫用職權。甄道德在文中指出“龍騰雲因個人諸多問題”,這是對我的人身名譽攻擊。我龍騰雲在雲水鎮文聯期間,不領一分錢工資,不拿一分錢回扣,還倒掏自己腰包貼了六萬多元用於文聯開展活動。當時甄道德一班人四處造謠誣陷我貪汙,還說我管理不善,生活作風有問題,縣文聯透過一年多時間聘請省、市財務審計事務所五次嚴格審查我的賬務,結果,發現我竟然是清白的,我倒貼六萬多元是實。我這裡倒想問甄道德,我有什麼“個人諸多問題”?對此,我保留法院上訴的權利,包括甄道德在社會上對我四處造謠,以雲水鎮文聯主席名義的四處非法侵權,在公開場合對我公開發布惡意辱罵、人身攻擊和人身威脅。這些都有大量的文字、圖片、錄音證據。

第五是甄道德稱雲水鎮文聯正式“改選”,他是被選為雲水鎮文聯主席的。可惜他這是徹頭徹尾的非法當選。2019年4月底,千年古鎮雲水鎮確實召開了一次“雲水鎮文聯改選會議”,這是非法組織召開的,並非雲水鎮文聯主席團組織召開。雲水鎮文聯一共有三十名理事,會議只來了十三名,應到人數不過半會議無效。後來縣文聯確實也硬著頭皮下了一個文,同意甄道德擔任雲水鎮文聯主席。可是,縣文聯畢竟只有初審權,必須得在縣民政局變更成功才能合法。事實上,甄道德的“主席”並沒有得到縣民政局的認可。相反,在不久以後,縣民政局發函認定甄道德建立的組織為非法組織,推翻縣文聯之前下發的兩個檔案(見文後附件二)。

第六是不懂法,導致騙自己騙別人,是雲水鎮非法組織的根源。我每次想到甄道德,就同時想到了“太極某師傅”。甄道德何嘗不是某太極大師“三鞭換三拳”的真實演繹?先騙自己再騙別人,在“御用”擁躉者的吹捧下,以“正能量”自居,忘記自己是個什麼人在做什麼事了。在甄道德這篇文章後面,我注意到有個暱稱叫“XX鮮”的擁躉者評論說“不負眾望,砥礪前行”,後面還加十來個點讚的表情。我不明白他一個非法組織怎麼個砥礪前行法?這就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不懂法的洗腦被騙的群眾盲目支援,也正是因為這些群眾的盲目支援,甄道德冒充雲水鎮文聯主席名義才自我感覺良好,在非法道路上越走越帶勁。因此就是他們不懂法,導致甄道德做出了很多出格的欺騙性質的違法事情,比如私刻公章,比如私下組建黨支部,比如在公開場合釋出惡意辱罵、人身攻擊和人身威脅言論,比如大鬧縣民政局公開聽證會,比如釋出“花篇”指證縣民政局聽證會當場作出決議讓民政局躺著中槍,比如在社會上造謠惑眾、拉贊助、開展非法活動……

寫到這裡,龍騰雲有點感慨,沒想到,法律在雲水鎮,完全就是一個被忽視的存在,連一些執法機關,竟然也不懂法,更遑論雲水老百姓的懂法程度了。可是看看字數也有接近一萬字了。於此,龍騰雲感慨萬千,沒想到,這個地球上還有這種奇葩的存在。只好寫到:

寫到這裡,不禁有個疑團:按說甄道德作為一名知識青年分子的形象,其文章多多,學問挺不錯,文采也出眾,還能寫會唱,也曾經在外地發了財,也曾受人尊重,難道就不曾學過法嗎?令人慶幸的是,雲水鎮受騙群眾到底只是少數的存在。雲水鎮文聯主席團班子數名成員,只有一名成員被其所騙迷途難返。所以我龍騰雲不得不要問,他甄道德作為一名有知識的青年分子,就是這樣混跡人間的嗎?他這一騙術神話,還能延續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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