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線城市的理想主義》第137章 強化輿情戰,迎來撤銷令(1)

作者:湘人李·10小時前

毫無疑問,此文一齣,整個雲水地區文化界再次一片譁然。北京那一邊,屠力波看到龍騰雲連寫兩篇“剝皮”甄道德的騙術文章,他也大概瞭解了一些更深層次的問題。但他一直不曾理解,這個甄道德,為何能在雲水為所欲為?真的,如此違法,竟然也能以一個非法的鄉鎮文聯主席招搖過市。更不可思議的,還有云水的一些領導和官員給他站臺。於是就給龍騰雲電話瞭解情況。龍騰雲簡明扼要地告訴他,無他,就是他運用宗親關係、師生關係、同鄉關係和金錢關係,構建起自己的一張權力關係網,網羅了一大批雲水的官員,甘願給他站臺丟臉,卻洋洋自得,以為在做好事。

於此,屠力波也算是明白了一些東西,他覺得不能讓龍騰雲太過於孤單,否則他會在雲水吃瓜群眾的冷漠中被“冷爆”了。想起那些年和這哥們的友好合作,尤其是頭幾年他做這個鄉鎮文聯的時候,那種四處奔走的辛苦樣子……所以,他就開始寫評論文章《觸動全球雲水人的“2021雲水輿情”分析——真假“雲水鎮文聯”的背後到底是什麼來路》一文。他心潮起伏,情緒澎湃,文思泉湧,寫到:

最近,基於社交媒體時代的“朋友圈”和“同鄉群”這兩個“矩陣板塊”顯示出來了雲水縣“真假兩個‘雲水鎮文聯’”的輿情,這件事情牽涉到“甄某”和“龍某”兩個人的“口水戰”,孰是孰非,其實我們都是看熱鬧的,即使我們轉發其中的某些文章,並不代表我們就已經“傾向於誰”的立場和觀點,那單純就是一種看熱鬧的姿勢。但是其中不免就有人會根據誰誰誰的轉發,去先入為主地斷定誰誰誰就是什麼立場。這樣事情,必然引發了筆者的反思。“誰誰誰的轉發是不是有立場的”這種命題,肯定會影響到一些人或部分人的判斷。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在一個縣域之內,親情、鄉情和宗親血緣關係是很容易聚集的,且非常容易觸及某些人的利益是非判斷——一種情緒化的判斷。他們可能是具有血緣關係的親戚,他們可能是具有宗親關係的族人,他們有可能是上下級或者師生關係、同窗關係的人,甚至他們是一個鎮子一個村子的人,甚至他們是前女友與後女友的小舅子的小表叔等。中國是一個人情世故的國家,也是一個熟人社會,尤其是我喜歡的“雲水縣”,更是所謂的“宗祠之都”,五百年前,不是一家人,或就是親戚,足見雲水人的”宗親意識“是多麼的濃郁,這就給大家客觀和理性地去看待問題,提供了無限的“情緒”障礙。

所以筆者在這裡宣告:本文以“真假‘雲水鎮文聯’”為基本出發點,既不代表“甄某”也不代表“龍某”。如果你讀來覺得本人代表“甄某”或者“龍某”的話,那一定是你自己代表了“甄某”或者“龍某”,只是你把你的“立場”遷怒到筆者“並不代表誰”的所謂“立場”上來了,給你以界定自己所持有立場。但是筆者必須要同步說明一點:筆者肯定是有立場的,這個立場是“雲水的公平”和“法律的正義”。

雲水縣的2021年,應該基於雲水縣的2020年。2020年因為全球新冠肺炎的爆發,導致更多的人更多的事情,大家都在以“服從大局”和“聽命大局”的潛意識下,來關注和關心自己的家鄉。筆者查閱雲水網路資訊獲悉,散落在全球的雲水人,幾乎都做到了“與雲水縣同在”和“與雲水人民同在”的立場,力所能及的捐錢捐物,令人感動,感慨萬千。

但是疫情總會過去,人們最終會迴歸到正常的社會生活和事務當中來。這些年來,雲水畢竟發生了很多全國知名的事件,一言以蔽之: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為了從全貌上來了解2021年雲水已經發生的“輿情事件”,我們不妨開啟“百度指數”來切入主題。

以“雲水縣”作為關鍵詞的搜尋。整體而言,從2021年1月1日到8月4日,我們雲水縣的輿情指數是平穩的,輿情指數僅有一個地方出現了“波峰”。那麼這一天雲水縣究竟發生了什麼?透過新聞搜尋可以知道,這一天,據“雲水風紀”釋出:雲水縣委原書記呂道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那麼透過這個“新聞指數”,我們就可以看出“雲水縣”輿情的關鍵問題。我們透過新聞回顧,雲水縣前任縣委書記被抓之前,雲水至少三件輿情聞名全國:一是“滅門慘案”事件,二是“村民搶大學生魚塘”事件,三是牽涉全縣的“黑惡勢力”問題。

此三件事情之後,就是“雲水風紀”通報,雲水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某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雲州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四起典型事件,其共同點是什麼,很簡單,很浮白,就是“無法無天”爾。

那麼從原縣委書記“歸案調查”,隨後不久就是“省網時刻”的訊息表明:市人民檢察院對雲水縣人民法院三級高階法官、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現任機關黨委書記)某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前後連貫來看,它直接表明“雲水縣”的“法治環境”是多麼的亟需最佳化。

現在我們來看“真假‘雲水鎮文聯’”的輿情,從2019年就開始了,接著縱觀這兩年多來的輿情發生順序和試圖捋清它的來龍去脈,我們也只能管窺一斑,因為我們不是調查法官,也只能說:甄說甄有理,龍說龍有理,到底誰有理,最終還是要靠法律來做出權威裁定。

從本質上而言,我們只能是“看熱鬧”的“路人甲”而已,不過我們跳出甄某和龍某的“各執一詞”之後,我們反過頭來看“雲水縣”呢?不禁有一點疑問:

雲水鎮文聯,作為最基層的社團組織,雲水縣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為何過去兩年時間了,不能對“真假文聯”做出“權威的裁決”和“公正的執法”?那麼這個“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到底是誰呢?

終究,這是一個什麼問題?事實上,這就牽涉到個人的“體驗”問題了。我相信各種五花八門、光怪陸離的“言論”都會有,譬如“雲水自有縣情”這一句,但這些都不是我們輿情所要來討論的重點。重點是,“真假‘雲水鎮文聯’”這個輿情,它到底對這個所謂的“雲水縣”有什麼教訓呢?尤其是,這些年來,隨著在“雲水縣雲水鎮十字街”出生的“中國社交軟體之父”雲飛虎先生設計的社交媒體軟體功能之強大和完善,全球雲水人只需要一個小小的“微信群”,就能夠溝通雲水縣的全部訊息。

可以說,“真假‘雲水鎮文聯’”給全球雲水人的感覺,那就是讓大家夥兒對法治生態環境的絕望。那麼大家要知道了:雲水縣出現的“真假‘雲水鎮文聯’”的背後,不是甄某和龍某的是非黑白,其實是雲水縣的整體法治環境、尤其是雲水縣相關機構的執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整治和提升,並且是萬分迫切了。

一般而言,古往今來,古今中外,寰宇之內,地球之上,那些試圖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認為自己就是超越法律的人,無外乎就是:我家裡有人,我上面有人,我縣裡有人,我市裡有人,我省裡有人,我北京有人,我的學生是縣官了,我大學同學是廳官了,我七舅姥爺的外甥是“北京的人”了。但是看看上述輿情裡面的那些人,以及全國、全球範圍內的同類者,無外乎又是老百姓“吃瓜”的節奏: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擺宴席,眼看他樓塌了。僅此而已。雖然對於“看戲”的人而言,那只是一場又一場難以入流的滑稽戲,但是它深深傷害了我們所熱愛和喜歡的土地,破壞了我們溫馨的家園。在這裡不免又有幻想:期待這些自認為“上面有人”的人,不要把“上面的人”當成自己無法無天的資本,而是能在“依法做事”的基礎上,把這些“上面的人”的那些資源,吸引回家鄉,大家團結一起來,一起建設我們美好的家園。

按照一般的行文規則,這時候我們應該引用一些權威語言,最終讓大家夥兒看到光明和希望。事實上,我們對雲水縣一向充滿光明和希望,即使有時候,我們是那麼的萬分絕望也是那麼的萬般無奈。但終究,雲水縣,是全球雲水人的根,也是“雲水人”的鄉愁,所以最終雲水人都能說服自己,不要絕望,不要灰心,也無需抱怨什麼,因為希望和光明總還是存在的,並且雲水的光明和希望到底也只是雲水人自己的,只能靠“全球雲水人”來創造和扞衛。只是有時候,它很頑皮,會被某種因素遮蔽,導致它自動隱身了。

屠力波檢查了一下之後,就在公眾號上發了出去。他知道,龍騰雲會做一些必要的轉發工作。很多人對於輿情的瞭解,往往有一些誤讀,他們認為,你的輿情沒有流量,終究這個時代就是傻逼也能扯上幾句“流量為王”的犢子。事實上,特定輿情,不需要流量,但必須要讓那些必須看到的人看到。因此,幾天後,龍騰雲告訴屠力波,很感謝他的分析,因為已經有某些雲水的領導給他電話,表示關心這個“真假文聯”的事情了。

但是,對於雲水縣民政局而言,他們是看到了也會當做看不到的。一如龍騰雲自己、以及法律顧問的判斷和推理,還有甄道德志在必得的“自信”和“斷言”,那個所謂“陪太子讀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終於下發出來了。

雲水縣民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 雲民罰字(2021)第1號

當事人:雲水縣雲水鎮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住所(地址):雲水縣雲水鎮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龍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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