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仙皆腐:悟空背鍋後怒掀天庭》第223章 十三宗舊案擺上盟桌(1)

作者:超級大狗熊·3天前

“第三扇門暫時打不開,暗門位置與控心編號已經封入證匣,誰也不得憑我們記下的幾行字先給李靖定罪。”

楊戩把破損的司法舊印放上桃山議事臺,印角仍留著軍審府門軸夾出的裂口,旁邊則擺著蓮身總契拓本與金蟬封印令籤頁。

悟空沒有先碰兩份新證,只看向楊戩身後那隻灌江卷箱,箱上封條用的不是聯盟公印,而是楊氏軍府舊封。

“軍審府裡取回兩份,灌江口卻送來一箱,二郎真君這是準備拿什麼換什麼?”

“誰也不換,左邊兩份按原案封存,這一箱是我奉旨追捕以來經手的舊案,共十三宗,今日一併提交複核。”

楊戩解開軍府舊封,裡面的卷宗沒有依罪名輕重排序,只按軍令簽發先後擺放,每一卷都保留著他的司法印。

唐三藏翻開首卷,又將後面幾卷的證物目錄依次核過,七卷只有天籍抄件與地方神呈報,缺少受害者證言和現場原印。

“三證未齊,這七案只能列為待補,原先判決也不能因為由司法天神經手,便直接視作可信。”

“照此登記,其中兩卷的原始證物已被天籍殿收走,我會提交當年的調卷令,能否追回,由證據席另行判斷。”

悟空把七卷推向待補區,剩下六卷裡有三卷執行記錄遠超過原判,拘押期限與封禁範圍均留著灌江軍印。

“判的是拘押,為何最後封了人家的山門,還把親族都留在禁地裡?”

“執行將領稱山中藏有同黨,我准許擴大搜捕,卻沒有給出結束日期,後續封禁持續數年,責任在我的追加軍令。”

議事臺外站著數名灌江軍將,他們沒有進入公議席,其中一人已經把兵符從腰間解下,卻始終沒有放到退出匣裡。

梅山典吏抱著一冊舊行軍簿走到臺前,先向楊戩行過軍禮,隨後將軍禮印摘下,不讓自己的證言被視作奉主將之命。

“末吏曾在三案中負責傳令,主君所述屬實,可其中一案擴大封禁,是末吏誤報山道發現妖血,請求將傳令責任單列。”

楊戩翻到對應頁,軍報上確有梅山典吏的簽名,其後卻跟著一道允許封鎖全山的司法批印。

“你的誤報只到山道,我把一條未經複驗的軍報擴大成整山封令,不能把後果全推回傳令人。”

“可當時追捕未完,若等地方神複驗,妖物已經越過西嶺,末吏仍認為主君的判斷符合軍情。”

悟空拿金箍棒壓住卷角,沒有讓兩人順著誰更該擔責爭下去,只把軍報與追加令分別放進兩隻證匣。

“軍情是否緊急可以查,誰提供錯誤資訊也可以查,可最後一道封令是誰下的,捲上已經寫得明白。”

後面兩卷被天籍追加過罪名,地方山神只報了私設法壇,進入天庭以後卻變成勾連妖國,原判也由拆壇改成誅滅滿門。

楊戩當年負責押送,卻沒有見到追加罪名的原始證據,只憑天籍定案印執行了抓捕。

“這兩案,我沒有參與追加罪名,可我看見天籍印便認定程式已經完成,沒有再問證據從何處來。”

唐三藏將執行記錄翻到末頁,被捕者中有數人死在押送途中,卷內只寫因抗拒天兵而受創,沒有驗屍記錄。

“若追加罪名不成立,抓捕本身便無合法依據,押送中的死亡也要重新查,不能只撤去天籍後來添上的幾行字。”

“我接受複核,參與押送的灌江軍仍在者全部迴避證據席,願作證者另立證言,不願作證者不得以抗命處置。”

議事臺外終於有人走進來,那名灌江將領把兵符扣在桌沿,卻沒有交給楊戩。

“真君,天軍正在集結,聯盟也才剛立盟約,此時把十三宗舊案全放出來,灌江軍還如何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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