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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生大胃王,卻頓頓吃不飽。
五歲之前我在外面流浪,眼巴巴地站在路邊攤等著吃別人剩下的。
十五歲之前,我被收養進孤兒院,吃完自己那份,還能把所有小孩的剩飯全都吃光。
後來首富家的一行人來到孤兒院,說我是他們家的真千金。
我不懂什麼真千金,我只知道,跟著他們走後,我頓頓都能吃一百個饅頭!
直到某天,家裡來了一對善良夫婦。
他們看著我,慈愛地開口:“當初在國外忙,沒親自接你回來。”
“這段時間,小寶過得怎麼樣?”
我笑嘻嘻地開口:“好!特別好!頓頓都有一百個饅頭吃!”
可他們聽完後,卻僵著臉愣在原地:“早就聽說過你能吃,每個月讓管家準備一百萬的餐費,讓小廚房換著花樣給你做。”
“結果你現在說,你頓頓吃的都是饅頭?!”
......
被首富家認回的第一天,管家老太太領著我穿過三道迴廊,走進一棟獨立的小樓。
“這是您的住處。小廚房在一樓,有什麼需要隨時吩咐。”
她說話客氣,但眼神涼得像在打量一件剛進門的傢俱。
我點了點頭,沒多想。
剛從孤兒院出來,能有獨立的房子住,已經是天大的幸運了。
到了飯點,小廚房的傭人推著餐車進來。
掀開蓋子。
一百個白麵饅頭,雖然小,但碼得整整齊齊,旁邊一碟鹹菜,一碗稀粥。
我眼睛都亮了。
一百個饅頭!
這輩子頭一回,有人一次給我準備這麼多吃的。
“夠嗎?不夠再加。”傭人問。
我拼命搖頭。
“夠!太夠了!”
我抓起一個饅頭就往嘴裡塞,三口一個,根本停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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