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眼無聲》第190章 最後一蹲(1)

作者:劉劉劉劉劉少爺·10小時前

第三個週三,樹後面的位置已經徹底踩實了——鞋底在泥土上壓出了一個淺淺的坑,剛好容得下兩隻腳並排站立。身體不需要再提醒自己站多久該換重心,從腳踝到膝蓋到腰,各部位的承重已經被重複了三個星期的同一個姿勢校準過了。第一週腳底板疼、第二週腳後跟發麻、第三週身體自己找到了最優站姿,連腦子都省了。

櫻花在一週之內從滿開到落盡。上週地上還是粉白的一層,現在全乾了,碎裂成褐色的細末,踩上去沙沙響,像踩在舊信紙上。窄路上沒人掃,日本人對待落花跟對待落葉不一樣——落葉是人該處理的,落花是天要收回去的。

十點整,田中一郎從窄路那頭出現。第四個週三了——加上第一次發現茶室的那次不算蹲守,正式蹲了四個——準時到秒。推開木門進去的時候簾子晃了三下,跟每次一樣,像一臺機器在執行固定程式。

十分鐘後高瘦方臉來了。灰西裝換成了一件深藍色的,公文包從右手換到了左手,但公事包本身沒變——棕色的,牛皮舊了但擦過油,皮面上有一層暗淡的反光。上面的金屬掛件第一次讓他看清了輪廓:圓形的,大約一元硬幣大小,在四月的太陽光裡閃了一下就消失了,像有人把一面小鏡子舉起來又迅速地翻了過去。不是徽章就是鑰匙扣,太遠分辨不了細節,但有一件事確認了,他走路的時候右腳落地的角度往外偏了大約十到十五度,不是偶然,連續四個週三都偏在同一個角度。舊傷留下來的走路習慣,至少是膝蓋以上的傷,腳踝受傷不會影響整個腿的落地角度,膝蓋或髖關節的舊傷才會。

三十分鐘後兩個人出來。站在門口說了兩分鐘的話,高瘦方臉點中華煙。今天多等了一分鐘,方臉沒有像往常一樣直接往電車站走,而是站在茶室門口多抽了兩口煙,朝窄路的兩頭各看了一眼。這個動作讓他心頭一緊,他是不是被發現了?但方臉只看了兩三秒就收回目光往電車站方向去了,步伐沒變,節奏沒變,右腳依然微微外偏。

他等方臉走出五十米才開始跟。跟到三田站入口的時候剛好看見方臉從自動售票機拿票過閘機,往右邊的月臺走。右邊,品川方向。品川是東京南部的交通樞紐,新幹線南北貫通、機場快線、橫須賀線都在那裡換乘。他記住了品川,但沒有買票跟進去,太近了,閘機裡面就一條通道,繼續跟等於把自己送到對方眼皮底下。

夠了。四次蹲守:四次同一個人、同一個週三、同一個時間段。鐵證。

回中華街的電車上他把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畫了一個簡單的表格。左邊寫著田中一郎,右邊寫著高瘦方臉·50多歲·中華煙·棕色公文包·金屬掛件·右腳外偏·右耳後疑似有痣·品川方向。中間是一根箭頭,兩次遞東西,兩次像在交換信封或紙袋。箭頭下面加了一行:照片。沒有照片趙明遠接不了,文字描述只能篩人,照片才能定罪。

一次性相機。他想到昨天在便利店看到櫃檯後面掛的富士一次性相機,一千二百日元,三十六張,八百感光度足夠在室外拍人像。買兩臺,一臺拍茶室門口,一臺備用。拍了衝,衝了掃描發郵件,中華街附近有網咖,日本網咖應該配了掃描器。

晚上海風灌進中華街的巷子。電話亭里老地方,投了百元硬幣撥通方遠征,把四個週三全部確認的規律報了一遍。方叔,最後一次拍。拍了衝了掃了發了就回。

回。老張頭接你,橫濱港。你爸三月來的四月來的六月沒了。你三月來的,現在四月。拍完就回,不拖。

不拖。

掛了電話,街對面紅燈籠的光從巷口折射過來打在電話亭的玻璃上,像一滴紅墨水在水面上散開。三月十六號上的船,到今天快一個月了。父親是一九九五年三月來的,四月又來了一次,六月出境沒有入境記錄。他不想在東京待到五月。拍完就走,不給田中一郎察覺到他存在的機會,活著的蹲守者才是有效的蹲守者。

回中華街的電車上他把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開始畫表。左邊列田中一郎的固定作息,右邊列方臉的特徵,中間是一根雙向箭頭。四個週三,四次見面,兩次遞東西,一個白色的紙袋或信封,從田中一郎的公事包裡遞到方臉的手裡,然後方臉揣進夾克內袋。交易確認了,但交易內容是什麼,拍了照也不一定能看出來。照片拍到的是這個動作,不是遞的是什麼。

他在表的最底下加了一行:品川。方臉從三田站坐往品川方向的車。品川站的JR線往北是東京站,往南是橫濱和鎌倉,品川站還接羽田機場線。一個住在品川附近或者以品川為換乘站的人,可能每天通勤經過三田,也可能只是週三固定來一趟。不管是哪一種,品川把範圍縮小了,趙明遠如果要查交通卡記錄或戶籍資訊,品川區是一個可以劃定的搜尋半徑。

夠了。四次蹲守疊加在一起已經不只是,是。法律上不需要拍到他跟田中一郎握手的照片,只要能證明他們在同一個時間出現在同一個地點並且有金錢往來的痕跡,就構成了關聯性的初步證據。趙明遠手裡如果能同時拿到方臉的照片、林永明的行蹤記錄和恆達電子的舊賬,三條線交匯點就是田中一郎。

他把筆記本合上。回到中華街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七分,巷子裡紅燈籠亮起來,福記後廚的燈還開著,老王在灶臺邊抽菸,抽得很慢,煙霧在他臉前面畫成一條白色的弧線,被他頭頂的燈光切成一段一段的。

他在心裡做了一道簡單的算術:蹲守收集的資訊分兩類,一類是看得到的,比如田中一郎幾點出門、方臉長什麼樣;另一類是推匯出來的,比如品川方向意味著什麼、兩次遞東西的背後可能是什麼交易。第一類資訊是原材料,第二類資訊是加工品。趙明遠需要的是第二類,但第二類只有拿著第一類的證據(照片、文字記錄)才能在法律上成立。所以照片不是可選品,照片是把第一類變成第二類的轉換器。

他決定明天不去三田,明天去買膠捲。老王給的那臺佳能還剩十一張白的,夠用,不需要省膠捲,需要的是確保每一張快門都打在正確的位置。他在腦子裡面排練了一遍拍攝流程:麵包車側後方站位、變焦拉到最遠、取景框正中間偏左一格(老王說的)、先拍方臉進門、再拍兩人出門、重點拍遞東西的瞬間和方臉側面走路。四個快門時刻,每個時刻都有明確的目標,不是隨便拍,是取證式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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