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沖喜三年被趕出門,聽見少帥心聲後我殺回來了》第11章 11那一晚(1)

作者:好故事·14小時前

11

那一晚,我沒有再回寧家。

蕭景辰把我帶回了督軍府。

汽車碾過青石板路,車燈掃過兩邊的灰牆。我靠在車窗邊,望著外頭飛掠而過的街景,一句話也沒說。他也不說話,只是坐在我身邊,一直攥著我的手,沒鬆開過。

府門在身後緩緩合上時,我站在那株海棠樹下,忽然覺得,像做了半年的一場噩夢,終於醒了。

院子裡靜得很,只有張媽還醒著。

她提著一盞馬燈迎上來,一看見我,眼淚先下來了,嘴裡不住地念叨:

“太太回來了......太太總算回來了。老奴這就去燒熱水,給太太擦把臉。”

我沒說話,只衝她笑了笑。

那笑,是我這半年來,頭一回,發自心底的。

蕭景辰沒讓我回西院,也沒讓我回客房。他把我安頓在正院,又吩咐張媽煮了碗熱湯端來。

我捧著那碗湯,熱氣燻得眼睛發酸。

“多少年了,”我小聲說,“沒人夜裡給我煮過一碗熱湯。”

他坐在我身旁,聞言,眉峰極輕地動了一下。

【這半年,她在寧家,過的到底是什麼日子。】

【連一碗熱湯,都成了奢望。】

我低頭,一口一口,把那碗湯喝得乾乾淨淨。

第二天,天剛亮,報館就印出了督軍府的更正啟事。

巧兒捧著那張報紙,一路跑進來,跑得上氣不接下氣:

“小姐!小姐!您快看!”

我接過來。

那上面寫著:

“茲有督軍府蕭景辰,特此宣告:寧氏長女寧音,乃蕭景辰明媒正娶之妻,三載相守,絕無“沖喜替身”之說。前番流言,皆屬造謠。今後凡有再議、再辱者,蕭某必究。”

我的手指,撫過那幾個字,久久說不出話。

巧兒在一旁,已經哭得說不成句:

“小姐,您看,少帥心裡,是有您的。這半年的委屈,總算、總算有人替您出頭了。”

我抬起頭,望向窗外。

天光大亮,那株海棠,在晨光裡,紅得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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