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是一項接著一項,好運,也在影響著身邊人。
老莫決定要跟物件結婚了!
婚期定在下個月中旬,喜帖發到熟悉的人手裡了,到時候收到請帖的人,能來的希望都可以到他們那個飯館吃酒。
酒席放在他們飯館辦,省錢又省事,還能考驗兩個徒弟的手藝呢。
潘芷蘭孃家沒有什麼人了,所以就只請幾個關係比較好的同事過來。
老莫里也沒什麼人,就兩個關係比較不錯的長輩來。
剩下的就是他的兄弟了,還有段師長。
如果周炎還在的話,肯定也會請周炎的,只可惜那小子自從去了港城後,已經有快一年多沒有任何音訊了。
不說他了,總之目前賓客名單上的人的話,大約能夠將餐飯館那邊坐滿,當天就當是他自己包場了,不再開放其他外人進來吃飯了。
“恭喜啊,放心吧,到時候我一定拖家帶口過去幫你捧場。“
按照兩人的心思,這婚禮辦的比較低調。
但是江野跟老莫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兄弟結婚,哪能不去撐場子?
何況老莫選的時間比較好,正好是週末,大家都能有時間參加吃酒的。
老莫送完這家,又去送那家,反正該請的人都得請。
他跟媳婦兒的婚房,暫時就租著,等以後有機會了再買房吧。
媳婦兒單位的宿舍的話,因為結婚就要搬出去,所以他們已經領證同居了。
說到同居,他臉上有些熱。
前不久,兩人乾柴烈火,忍不住偷吃了禁果。
他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既然碰到媳婦兒的身子,那就要對媳婦兒負責!
不會能讓外人說媳婦的閒話,什麼未婚先孕啊之類的話,都是閒話!
他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也做好了迎接婚姻的準備。
簡單求婚後,兩人就領證了,但是,合法夫妻同居,那也是合法的。
酒席是他準備給媳婦兒補辦的一份體面,他總不能一聲不吭的就把媳婦兒娶進門,什麼也不給媳婦兒準備吧。
他做不出那種偷偷摸摸的行為,不尊重人!
沈嫚是下班回家後,從阿野嘴裡得知莫哥跟芷蘭姐要辦酒的事情,沒想到看起來老實巴交的莫哥,能做出先上車後補票這種行為。
忽然想到,這個年代的婚姻大部分是先婚後愛,又或者是娃娃親呀,指腹為婚呀,盲婚啞嫁呀。
能真正遇到自己喜歡,三觀契合的人,那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啊!
“下個月中旬週末是吧?行,那有時間,那我們準備送什麼禮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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