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個月期限到了。
程敘庭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
沒有爭房產,也沒有要求延長冷靜期。
辦理手續那天,我們在登記處見面。
這是照片徹底褪色後,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平靜對話。
他替我接了一杯溫水。
遞過來前,又停下詢問:“要嗎?”
“謝謝。”
我們並排坐著,中間隔著一個空位。
前面有一對年輕夫妻正在爭吵。
女人哭著質問男人,為什麼永遠要等到她離開才認錯。
程敘庭低頭看著手裡的號碼牌。
“以前我覺得,只要願意改,就不算太遲。”
“現在呢?”
“現在知道,太遲就是太遲。”
他輕聲開口:“不是所有道歉都必須獲得第二次機會。”
我沒有說話。
工作人員叫到我們的號碼。
簽字、拍照、確認。
整個過程很快。
離婚證遞到手中時,程敘庭盯著上面的名字,許久沒有動作。
走出登記處,他忽然問:“現在拍一張照片,會是什麼樣?”
我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關係已經結束,我們重新拍照,他是否會重新出現在畫面裡?
我從包裡拿出即時成像相機。
程敘庭明顯怔了一下。
“你還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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