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怕的不是我,是那十八個沒領到銀子的人。”
蘇綰的話尚未錄完,戶部已經派人送來十八張撫卹收訖憑單,每張都有戶部印,發放日期,領銀數目與遺屬手印。
梁慎在長公主府偏院接過憑單,先讓送件官吏寫明取卷時辰與經手人,才對蘇綰道:“官府憑單尚未驗出偽造,僅憑你一句未曾領銀,不能直接推翻。”
蘇綰靠在軟枕上,額角纏著藥布:“民婦明白,大人只管驗,若真有人領過,也請查清銀子到了誰手裡。”
“你識得這十八戶的字跡嗎?”
“不識,她們多半也不會寫字,戶部每次都讓人代寫,再叫我們按手印。”
婉寧把憑單按發放日期排開,沒有讓蘇綰辨認姓名:“不看字,你只說每家按手印的人,哪隻手能用,手上受過什麼傷。”
戶部官吏站在案側:“雲姑娘,手印經年會有變化,遺屬勞作受傷,也不能說明發銀時沒有按過。”
“所以先說身體,再看憑單,免得她照著印子編話。”
梁慎點頭:“蘇氏背對憑單作答,書吏逐項記錄,不得回頭看案上紙張。”
蘇綰轉過身,先報第一戶:“徐婆婆,前鋒營徐德生的母親,右手拇指與食指在灶房走水時燒壞,傷在軍報傳回前一年,她去衙門辦事都用左手。”
梁慎翻開第一張:“憑單記載,徐氏以右手拇指押印。”
戶部官吏接道:“傷指也可能留下殘印,未必完全不能用。”
“她的右手拇指只剩半截,印不出完整指腹。”
蘇綰沒有回頭,繼續道:“第二戶賀秋娘,丈夫是軍醫,左手天生六指,右臂後來被運藥車壓傷,抬不過胸口,凡要按押,她都用左手多出的那根小指作記。”
案上的第二張憑單仍是一枚完整右拇指印,旁邊註明領銀人四肢無損,親自到場。
梁慎問:“賀氏右臂受傷在何時?”
“景和十六年冬月,城南仁濟堂替她接過骨,藥費由遺孀工坊湊的,能查藥案。”
“憑單日期是次年正月,傷後兩個月。”
戶部官吏的手探向袖袋,摸到空處才想起今日未帶帕子:“代辦小吏可能將左右寫反,不足以證明銀未發。”
婉寧抬起一張憑單:“寫反了手,印子也會跟著換嗎?”
那官吏閉了嘴,梁慎讓蘇綰繼續報,十八戶中還有三人右手帶殘疾,兩人常年臥床,一人早在憑單日期前遷往北境,路引可以核查。
最後一戶更直接,領銀人寫作陣亡伙伕石廣之妻,可石妻早已病故,家中只有九歲的遺孤,憑單上的手印卻寬厚完整。
梁慎仍未作結論:“這些反證足以動搖憑單可信度,尚不能證明十八張全部出自偽造,先驗印。”
婉寧把第一張與第十八張疊在窗前,隔著紙能看見兩枚手印邊緣落在相同位置,連左下角一道分叉細紋都沒有偏差。
“人的手半年不做活嗎?”
“做活便會添傷,冬天也會裂口。”
“可這十八枚印子,傷口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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