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檔案證明,我才是核心設計和經營決策的提出者,也讓沈氏在庭審中失去了最後的抗辯空間。
法院最終認定,核心設計與原始手稿歸我所有。
沈氏不得繼續擅自使用品牌名稱,並且需要補償此前未支付的創作收益。
走出法院時,記者迅速圍了上來。
沈妍替我擋開人群,卻始終和我保持一步的距離。
等記者散去,她才低聲說:
「恭喜。」
「謝謝。」
我們像兩個普通的商業合作人。
她身上的西裝已經不再是從前最昂貴的定製款,人也消瘦了許多。
可我看見這些,並沒有想象中的痛快。
同樣也沒有心疼。
只剩下平靜。
「你住在哪裡?」
她問完,又立刻補充:
「如果不方便,可以不用告訴我。」
從前的沈妍從來不會詢問我是否方便。
她想知道的事情,我就必須回答。
「老師安排了酒店。」
「好。」
短暫沉默以後,她從助理手中接過一個檔案盒。
「這是工作室剩餘的印章和原始合同,已經全部清點過。」
我接過來,當面核對封條。
檔案盒最下面,還壓著一張工作室成立第一年的員工合照。
那時我站在沈妍身後,只露出半張臉。
如今再看,我竟然想不起拍照結束後,自己是否曾經和她一起吃過慶功飯。
太多本該屬於我的時刻,都曾被我主動讓給了她。
我將照片重新放回盒中,沒有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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