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討厭的男歌手,唱了我寫的那首歌》第十一章 正文(1)

作者:江映夏·8小時前

店裡開始收客人時,聞川想試在「給」後留半拍:「只帶吉他跑小場,我得自己決定什麼時候放開。」

她想到影印店裡他壓著條件書的手。當時她怕他想找一條縫,把字換出去;現在聽他唱,知道他要的也可能只是這一口氣。

他試了,房裡沒有觀眾,等不到人接,自己唱完便笑:「像我忘詞。」

「等太久了。你差點唱成『我把燈留給……欸,自己』。」

「『欸』沒寫在你詞裡。」

「再拿這個跟我辯,我就寫進去。」

聞川縮短空拍,再錄一遍,分給她一邊耳機比較。第二版的停頓讓以霏在那兩個字出來前,竟想替他唱。

「第二個。」她說,「現場你可以再看人調。錄音用這版。」

「現場的速度、停頓、重音由我決定,錄音讓你跟孟晴確認。這樣寫進條件,可以嗎?」

以霏點頭。聞川推開滑鼠:「還有,外面我爸那句話,你別幫我記在紙上。」

「我沒打算幫你們父子做逐字稿。」

「我不是那個意思。」聞川看著她,耳機線還搭在兩人之間,「他以前每次聽我唱都會講。我以為你跟他一樣,只想把不齊的地方修掉。」

「我有叫你試第二版。」她把耳機放回桌上,「要是隻求齊,第一版就夠了。」

聞川伸手拿耳機,手揹抆過她的指節。他沒有躲開,以霏也沒有。外面傳來鐵門往下拉的聲音,他才說:「我家還有一對音箱。這裡的耳機聽不出低音有沒有蓋字。你今晚有事嗎?」

「有。」她看著他立刻收住表情,才說,「我要先回去拿昨天忘在影印店的校對稿。九點以後可以。」

「我可以等。」

「不用講得像你要站在門口。」她把歌詞頁收齊,「先把那把琴的弦拉開,不然你爸等一下又要挑。」

他跟著她出了房間,在店門口把琴抱回腿上。邵父一邊關櫃檯燈,一邊看他調絃,忍了半分鐘還是說:「第三絃,再拉一下。」

聞川沒回嘴,照做了。以霏站在徬邊,聽他彈了一個和絃,音終於穩下來。

夜裡九點半,她帶著校對稿到聞川住處。客廳不大,一邊是書桌和音箱,另一邊擱著待送去上課的教材。聞川把下午兩段錄音輪流放給她聽。第二段播完,他沒問好不好,先伸手把音量調小。

「字有出來。」以霏說,「最後一段你是不是累了?」

「唱太多遍。後來那遍不打算用。」他把檔案名稱改成「試唱二_待確認」,沒寫定稿。

以霏走到他徬邊,手撐著桌沿,俯身看他在音軌上標記停頓。剛才在店裡他們隔著兩副耳機,如今他一轉頭,鼻尖幾乎碰到她的臉。聞川沒動,等她先退開。

她沒退。以霏抓住他的衣領,吻了他。

聞川的手先停在半空,接著輕輕扶住她的腰。她比捷運口那次靠得更近,聽見他的呼吸亂了一拍,心裡居然有點得意。等他伸手關掉播放中的音軌,她才發現自己的手還揪著他的衣領。

「等一下。」聞川額頭靠著她,聲音很低,「你今晚想待到幾點?」

「我還沒想。」以霏鬆開手,看見他的衣領被自己扯皺了,「如果我說不想趕末班車呢?」

他看著她。「那我想讓你留下來。不是叫你留下來聽完那段低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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