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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媽媽說,“你已經為我做得夠多了。”
“這是我該做的。”我說,“他傷害了你,也傷害了我,我不會讓他就這麼算了。”
媽媽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哽咽著說:“對不起,是我沒有保護好你。”
“媽,這不是你的錯。”我說,“是他的錯。”
開庭那天,我陪著媽媽一起去了法院。
爸爸穿著一身舊衣服,頭髮也白了不少。
看起來很憔悴。
“小蕊。”他看見我,想說什麼,我轉過頭,沒理他。
庭審進行得很順利。
律師拿出了所有的證據:小荷包的轉賬記錄,爸爸給“小美”的轉賬記錄,賭博平臺的流水。
每一筆都清清楚楚。
爸爸的律師試圖辯解,說這些錢是用來做生意了,結果失敗了。
但我們的律師立刻反駁:“做生意為什麼要給一個女人轉生活費?轉孩子的奶粉錢?”
爸爸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法官看著那些證據,表情很嚴肅。
“被告林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用於賭博和供養婚外情人及非婚生子女,數額巨大,已經構成侵佔罪。”
“判決如下:被告林某需歸還原告王某人民幣三萬六千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
“另,准予原告王某與被告林某離婚。”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看見媽媽的眼淚流了下來。
不是悲傷的眼淚,是解脫的眼淚。
走出法庭,陽光很刺眼。
媽媽抹了抹眼淚,對我說:“我們回家吧。”
“回哪個家?”我問。
“回我們自己的家。”媽媽說,“我已經租好房子了,我們搬出去住。”
我點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