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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被侵犯,罪犯逃之夭夭。
我落下終身殘疾,沉溺在陰影裡多次輕生。
老公對我不離不棄:“要是讓我找到這個畜生,我一定讓他碎屍萬段。”
媽媽握著我的手承諾:“媽媽一定為你全力找到這個罪犯,讓他得到法律的制裁。”
直到我偶遇罪犯,開車將他撞成重傷。
他被送到醫院後,由老公主刀。
老公嚴肅地告訴我:
“雖然你是我老婆,他是害得你終身殘疾的罪犯,但我也是醫生,必須救死扶傷。為了避嫌,我只能全力醫治他。
媽媽給我戴上手銬:
“你撞傷他人,雖然你是我女兒,但我為了避嫌,只能送你進去審問。”
所謂避嫌,比我的命還重要。
這樣的媽媽和老公,我不要了。
我打給一個塵封的電話:
“按你說的辦,只要讓那畜生得到應有的下場,什麼我都不在乎了。”
......
醒來時,顧淮臨紅著眼抱著我:
“雲夢,你嚇死我了,幸好沒事,你渴不渴我去給你倒水?”
一向理性的他,只有見到我受傷時才會落淚。
我還沒說話,旁邊的男人喊道:
“醫生,我也渴了,給我倒杯水。”
我認得這聲音。
我看過去,罪犯雙腿斷了,躺在我隔壁的病床,朝我笑的毛骨悚然。
我渾身發抖,哭喊著質問顧淮臨:
“為什麼你把我和他安排在一個病房?”
顧淮臨將我摟在懷裡,為難地說:
“醫院床位緊缺,我要避嫌,不能濫用職權給我妻子單獨安排病房,何況,他也是病人。”
罪犯喊起來:“醫生,我難受,你快來看看我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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