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為這件事對他衝擊很大。
他卻抬頭看向我:
“媽,你和我爸離婚吧。”
“爸和林姨的事情我也聽說一些,爸為這個家付出了太多,現在他人到暮年,我們應該支援他追求自己的幸福。”
兒子的話,讓我的心頓時沉了下去。
他的意思是,支援他爸。
兒媳聽到這話,放下筷子,有些驚訝:
“林姨,是在歐洲辦美展的那個?”
她難掩對林梅的欽佩,說著這些年她在國外的成就。
江振邦聽著,臉上也有了細微變化。
他在驕傲。
驕傲他初戀的優秀。
我握筷子的手不由攥緊。
對比林梅的優秀,我這三十年,幾乎都圍著灶臺。
江振邦每早上班,我要起早準備早飯,他應酬回來晚上我會提前熬好醒酒湯。
還有兒子,從嗷嗷待哺,到能跑能跳,我的三十年,幾乎是圍著這爺倆轉的。
可現在,他們聊起另個女人,眼裡滿是欣賞和佩服。
本以為兒子會站在我這邊,勸他爸迴歸離婚。
但飯吃到一半,他說:
“媽,爸這些年努力工作,讓您在家做了30年的家庭主婦,周圍誰不羨慕你?”
“我覺得爸現在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兒媳也跟著附和:
“是啊,爸前半生像個機器人一樣忙碌工作,好不容易退休了,我們做子女的還是想尊重他的想法。”
“我們也希望爸幸福。”
我手握著筷子,默了半晌才沙啞開口:
“既然都這麼說,那就離吧。”
我拿起那份離婚協議,沒有猶豫地落下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