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靠網暴我漲粉,我送他牢獄成人禮》第 4 章 第二天清晨(1)

作者:青蛙天上飛·4小時前

第 4 章

第二天清晨,整棟居民樓的走廊都被紅漆刷得一片狼藉。

鄰居們對我指指點點,避之不及。

陸承宇一夜沒回,他的賬號粉絲量正式突破了兩百萬。

早晨八點半,我換上一身乾淨的舊夾克,走進了致遠律師事務所。

“沈先生,所有材料我們已經核實完畢。”

周文瀾律師推了推眼鏡,將一份厚達上百頁的檔案推到我面前。

“陸承宇去年剛滿十八週歲。”

“自他十八歲生日那天起,你名下信用卡被他刷爆的賬單,共計一百四十二萬。”

“其中用於購買奢侈潮牌服飾五十六萬,面部微調三十萬,租用跑車拍攝道具三十八萬,以及轉賬給任素商十八萬。”

周律師遞過一支筆。

“根據你提供的全套轉賬記錄、附言說明以及微信聊天留痕。”

“陸承宇多次以‘暫借’、‘下個月還’、‘用於投資分紅歸還’為由索要款項。”

“加之他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筆代償債務的借貸關係完全成立。”

我握住筆,在起訴書和保全申請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沈瞻淇。

一筆一劃,平穩堅定。

“另外,”周律師調出一份公函,“關於第三中學實驗室受損案。”

“校方評估損失為八十七萬,並非陸承宇在網上聲稱的二十萬。”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屬於惡意毀壞教學科研設施,已經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

“此前校方之所以同意協商調解,完全是因為看在你在該校做了八年勤雜工的情分上。”

我看著公函上的紅色印章,眼底酸澀,但神情清明。

“如果我不出具諒解書,也不承擔民事連帶賠償呢?”

周律師直視著我:“那麼,校方將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陸承宇作為唯一的實施毀壞者,將被依法追究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刑事責任。”

“涉案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把筆放下。

“我不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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