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那套房一半產權的贈與協議。我已經簽字,只要你願意,隨時可以加名字。”
我沒有接。
“為什麼給我?”
“當年買房時我說首付是父母出的,不方便加你名字。可後來的裝修和家用都是你承擔,你早就該有一半。”
“我不需要。”
“許梔,我不是拿房子換你回來。我只是把原本屬於你的還給你。”
這一次,他的語氣很平靜,眼睛裡也沒有逼迫。
也許他真的明白了一部分。
可我仍舊搖頭。
“裝修和家用的錢,是我當時自願支出的。我離開時也說過,不主張那套房的產權。”
“你可以不要我,但不能連自己付出的東西都不要。”
“我不是不要。我只是已經從別的地方賺回來了。”
我晃了晃手裡的購房合同。
“這套房不大,但每一平方米都寫著我的名字。我不用靠你終於產生的愧疚,得到一個遲來的位置。”
梁敘看著合同,眼裡的光慢慢暗下去。
“你以前說過,最想跟我有一個家。”
“是。但那是以前。”
“現在呢?”
“現在我已經有了。”
他在原地站了很久,最終收回檔案袋。
臨走前,他問我搬家需不需要幫忙。
我笑了一下。
“不用。我已經約好搬家公司。”
還是趙師傅。
他在電話裡認出我的聲音,說這次一定替我把每一樣東西都安全送到。
我說好。
這一次,不會有人站在旁邊質疑它們屬於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