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直接帶律師!”
“建議帶消防通道逃生路線圖。”
我笑了一下,關掉手機。
第二天早上八點五十,我準時出現在公司大堂。
跟前臺打了個招呼,直接去了總監辦公室那層。
總監辦公室的門虛掩著,裡面傳來說話聲。
我推門進去。
總監劉志剛坐在辦公桌後面,旁邊還坐著兩個人。
一個人力資源總監陳敏,一個法務部的律師。
三個人臉上的表情都不太好看。
劉志剛抬頭看見我,擠出一個笑:“王晴來了,坐。”
我坐下,把手機架在桌子上,開啟直播。
劉志剛臉色一變:“你幹什麼?”
我笑了笑:“直播。昨天的事關注度很高,觀眾想看看後續。”
劉志剛壓著脾氣:“公司內部會議,不允許直播。”
我看著他:“劉總,這不是會議。這是你找我談話,我有權記錄。”
陳敏開口了:“王晴,你昨天在公司大堂鬧的那一齣,已經嚴重影響了公司形象。董事會非常不滿。”
我轉頭看她:“陳總,我實名舉報的是一個貪汙三千萬的部門經理。影響公司形象的是他,不是我。”
劉志剛敲了敲桌子:
“王晴,我們不是來跟你爭論這個的。”
“周海濤的事公司會處理,但是你昨天拉電閘、拔主機板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
“根據員工手冊第七章第三條,故意破壞公司財產、擾亂辦公秩序,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我點頭:“所以呢?”
法務律師接著開口:
“所以公司決定,依照規定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今天之內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會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