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須有個愛好,方便在絕境之時還有個救命稻草。
我是這樣覺得。我很感謝很久之前三分鐘熱度的愛好。她們讓我對各種的事情都有一個粗略的瞭解。也讓我對自己的生活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比如寫作這件事。寫作這個事情,說實話,從學生時代就開始了。但是就是我前文所說的。我對我自己的認知太過於平淡。
所以我當時寫什麼都沒什麼的感覺。那可能現在也沒改變多少。但是現在至少我可以寫出很多個不重複的字和詞。寫出很多個不重複的角度。
這是我的進步。或許與有些人比起來微不足道。但這是我的世界,這是我的進步。
當我意識到別人是別人,我是我的時候,我終於接受了自己的不足。我終於接受了,我自己就是有一些交流障礙,我自己就是沒有和大部分人無法進行友好長期的社交關係。
在這之前,我對自己的人生的定位定在哪裡?我都是糊糊塗塗的。
我其實一首都不喜歡和別人交流。並不只是我不懂怎麼交流,而是關於這個世界我更喜歡的探索的方向,是我自己的內心。說個高大上一點的詞,我喜歡向內探索。
我喜歡看見我自己,剖析我自己的那些性格缺陷。跟個變態一樣。
既疼痛又享受疼痛。我對於誰我都小氣,但偏偏對自己無比的大方。我對誰的付出我都是斤斤計較的,包括我的親人。但是我對我自己,我比誰都大方。
所以在學生時代,我並不是乖巧聽話的。但是在很多人看來,我是最乖巧又聽話的。然後他們根本就不瞭解我。他們不瞭解我骨子裡的瘋。
但是瞭解我的人,都會害怕我。他們明白我給的熱烈,我會希望收到同樣的熱烈。但是他們給不了同樣的熱烈。我清楚的知道這一點。所以友情這種東西,就小學的時候期待過。
我會隨意的把任何人說的任何一句話當真。並且去實行。他們會很震驚。我只是說說而己。嗯,抱歉,我聽到了,我就想去實踐。甚至惡作劇的期待你看到我實踐後的樣子。
哦,別人震驚的樣子。還是挺好看的。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寫了一些,不太正常的話。但是我覺得沒關係。是個人都會發瘋。我寫出來了,說明我還正常。
我感覺我心裡面住著一個瘋子。她總是在催促我去踐行一些奇奇怪怪的承諾。對於任何奇怪的事情,對她來說都擁有巨大的吸引力。
所以喜歡充滿破碎的場景,崩壞的世界,想想就覺得很可愛。
但是我說實話,有時候我並不這樣覺得。但只是有時候。我總覺得我的身體裡應該有很多個靈魂。他們各自有各自的情緒。
但是無一例外,她們都帶著瘋子的興致。對外探索擁有極大的興趣。但說實話,她們的探索常常消耗我的精神。
所以我總是壓抑著。端坐在書桌前。看各種各樣的書。感覺他們各種各樣的天馬行空的奇思妙想。
就讓她們在我的腦子裡瘋吧。至少不用花錢(貧窮保證了我的健康成長),不用費精力。不就是大腦吵了點嗎?
一輩子很短,轉眼就過了。
當然,這也只是奇思妙想。我就出去了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