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兵立刻舉槍警戒。
我示意他們不要開槍。
我降下車窗,看清了那個人的臉。
或者說,那已經不能稱之為臉了。
上面佈滿了潰爛的膿瘡和被酸液灼燒過的恐怖疤痕。
但那雙眼睛,我認得。
是林薇薇。
她的嗓子,大概是被那些酸性積水徹底燒壞了。
她發不出任何清晰的音節,只能從喉嚨裡擠出粗糲的、像破鑼一樣的嘶鳴。
她看到我們的車隊,就像看到了救世主。
她哆哆嗦嗦地從懷裡捧出半個生鏽的破鐵罐,高高舉起,然後拼命地向我們的車隊叩頭。
她用盡全身力氣,嘶啞地哀求著,乞求我們能賞她哪怕一滴,無毒的、清冽的淨水。
我靜靜地看著她。
看著這個曾經一口一個自稱“寶寶”,連A級純淨水都嫌粗糙的惡毒巨嬰,如今為了乞討一口最普通的水,向所有人下跪。
巨大的反差,充滿了諷刺。
她也抬起了那雙渾濁不堪的眼睛,在看到車窗後我的那一刻,她渾身劇烈地一顫。
她認出了我。
羞恥、悔恨、怨毒、絕望......
所有複雜的情緒,在她那張可怖的臉上交織,最終將她徹底吞沒。
她發出一聲不似人聲的尖叫,捂著臉,蜷縮在地上,像一條被踩斷了脊樑的野狗。
我沒有出言嘲弄。
我甚至沒有讓車隊停下。
我只是面無表情地,緩緩升上了車窗,隔絕了她所有的醜態。
對她最大的懲罰,不是報復,而是徹底的無視。
執法隊員按照規章,冷漠地上前,將她從地上拖起來,扔到了防護網警戒線之外。
就像丟棄一袋,毫無價值的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