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嗤笑:“這種東西也算還款?”
老兵猛地站起來,椅腳在地上刮出一聲響:“那你們收糧的時候,怎麼不說不算?”
韓葉抬手壓住他:“坐下。你要的是田,不是再給他們添一條傷口。”
她讓登記人將竹牌逐片編號,又從軍籍庫裡調出那一年冬季的傷兵名冊。老兵的名字在其中,醫署記錄了他妻子病重,卻沒有記錄他請假回鄉的時間。缺口不等於清白,也不等於有罪,正因為兩邊都不能替他作證,契約才不能被任何一方單獨解釋。
貴族使者站起身:“韓葉,你這樣把所有舊賬都翻出來,景衡朝遲早會被舊債淹死。”
“不翻出來,舊債也不會消失。它只會在沒人看見的時候,換一個名字回來。”
當夜,封存櫃的銅鎖被人撬過。櫃門沒有開啟,鎖孔裡卻塞進一截細麻繩。祝之月認出那是軍中綁箭的繩結,說明動手的人熟悉軍營,也知道登記所的輪值。
韓葉沒有立刻追查。她把麻繩裝入證物袋,在封存單上加蓋自己的名字,又讓值夜的兩名守衛分別寫下看見過什麼。
第二日,老兵帶著全村人來。沒人再拿著新的契約,只有一面舊軍旗,旗角寫著當年的戰地編號。
“我們不懂律文。”老兵說,“但我們記得誰在哪一年回來,誰沒回來。”
韓葉看著那面褪色的旗:“那就先把記得的寫下來。”
戰前契約暫不轉賣的告示貼出時,林地外已經聚集了兩撥人。一撥要立刻分田,一撥要立刻收回。韓葉知道,下一場爭執不會發生在登記所裡,而會發生在林子裡。
林子裡有一條舊界溝,溝邊插著三塊不同年代的木樁。貴族說最裡面一塊是祖界,軍戶說中間一塊是戰前劃定,流民則指向最外面的水渠:“我們修渠時,土地已經到這裡。”
三方都帶了人,卻沒有人先動手。因為他們知道一旦有人拔掉木樁,下一日便會有人帶刀來重新插。
韓葉讓測量隊在林中搭臨時桌,先記錄樹木、溝渠和舊路。一個老兵指出某棵松樹下埋著軍用弩,說明這裡曾經是巡邏線;貴族管事則指出弩旁有祖宅的石標,說明舊界曾被軍方推進。
“那到底是誰的?”年輕流民問。
“現在還不能說。”何樸回答,“但可以先說誰維護過。”
維護記錄比契約更碎。有修渠的工時,有巡邏的換班,有采木的許可,還有軍隊曾經收過的林稅。韓葉把這些分開登記,不讓一份行為自動變成永久所有權,也不讓所有行為都被舊契吞掉。
夜裡,有人砍倒三棵邊界松。第二天,貴族指責流民,流民指責軍戶,軍戶又說那是商盟為擴大木材抵押做的。韓葉沒有讓三方各自抓人,而是按樹齡、刀痕和運輸路線查證。
砍樹人留下的不是腳印,而是一截沾著藍漆的車軸。藍漆來自商盟木場,卻不能證明是商盟下令。商盟承認車軸曾丟失,願意把丟失記錄交出,卻不願承擔全部責任。
林地暫不轉賣的告示因此增加一條:破壞界標和樹木也要登記,但未查清經手人前,不得把責任直接壓給一整類人。
戰爭留下的契約沒有被一句“戰前有效”封死。林子裡那三塊木樁仍然立著,卻各自旁邊多了一張寫著維護者和爭議人的小牌。
戰前契約涉及的不只是林地,還有伐木工的勞役。契約寫著每戶每年出工五日,卻沒有寫出工期間的糧。地方官說這是鄉例,伐木工說鄉例只記他們上山,不記他們在雪裡摔斷腿。
韓葉讓三名傷工分別說明受傷時間、當日領糧和誰負責接替。三份記錄裡有一處相同:林場每次出事後,都會先補一塊木樁,再把人送回家。
“木樁比人更快得到維護。”何樸說。
林地議會決定把出工契約拆為勞動、木材和安全三欄。五日出工可以換糧,也可以折算工錢;安全設施若未完成,勞役日不得按完整計算。
商盟認為這會讓木材漲價,木場管事則說無法保證安全。祝之月讓商盟公開木材價格和近三年事故賠付,發現價格上漲並非來自工錢,而是商盟把一部分木料轉作軍用後未補回。
戰前契約裡因此多了一項“實際轉用”。任何一方拿走約定的木材,不得只在倉賬上寫成普通損耗,必須說明轉用目的和補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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