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十年代:知青的吃瓜路》第71章 和好(1)

作者:晚頌·2小時前

房間裡陷入死一般的寂靜。

夏易坐在床邊,雙手無力地垂在膝上。

他看著她蒼白的側臉,看著她緊閉的眼睫,看著她被子上那隻攥得發白的拳頭,心裡像是被什麼東西掏空了一塊。

他不懂。

明明她跳河前,滿臉絕望不甘;明明她醒來時,看他的眼神里還有依戀;明明……

可她說不。

李舒寧閉著眼睛,聽著身旁男人粗重的呼吸聲,心裡卻在飛速盤算。

拒絕,是因為“在一起”不夠。

是因為代價不夠,她李舒寧可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在這個年代,“談戀愛”是虛無縹緲的,是可以被隨時拆散的。

今天夏易說愛她,明天他母親一施壓,後天林嬌一哭鬧,這份感情就會像沙堡一樣坍塌。

她要的不是這種脆弱的關係,她要的是實實在在的婚姻,是法律承認的、戶口本上白紙黑字的“夫妻”。

只有嫁給夏易,她才能徹底擺脫目前的困境。

只有成為夏家的兒媳婦,那些關於“成分”的流言才會不攻自破。

只有拿到那張結婚證,她以後才能跟著他名正言順地跟著回城,才能在這個時代裡,找到一條通往未來的路。

以後才能借上夏家的勢,夏易母親對她的羞辱,她可沒有忘記。

她倒是要看看夏家的門,她李舒寧進不進得去。

除非她真捨得放棄夏易這個兒子!

只是要做到這一點,她需要更大的籌碼。

跳河,只是第一步。

它讓夏易的愧疚達到了頂峰,讓他心甘情願地為她付出所有。

可這還不夠,她需要更多的人知道,需要更大的輿論,需要讓夏家不得不娶她進門。

“夏易,”她忽然開口,聲音裡帶著一種破碎的虛弱,“你……能陪我走走嗎?我想回村了。”

夏易猛地抬頭,眼裡閃過一絲光亮。

她沒趕他走,她讓他陪!這至少說明,她對他不是完全沒有感情!

“好,好!”他連聲應著,手忙腳亂地收拾東西,“我扶你,慢點,慢點……”

夏易攙著李舒寧的胳膊,一步一步往回走。

她的身體很輕,很輕,像是一片隨時會被風吹走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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