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理智去思考的話,我也能理解這一點,因為在農村,很多時候人活得不是自我,而是一種面子。
就像這種空殼房子,哪怕蓋了很多空房間拿來堆紙殼子,堆亂七八糟的東西,只要外表看著光鮮亮麗,別人能誇上一句:“這家樓房蓋得真氣派。”
這對主人家來說,就算是足夠了。
因為沒有這樣的樓房,年輕人就不可能成功相親結婚。
可是為了蓋這樣一棟一大半都用不上的樓房,大多數家庭要背上外債,等新媳婦進門之後,兩個人再一起打工還債。
這又是為了什麼?
當然,這是二十多年前的規則,後來的規則早就變了。
後面的規則變成了要在縣城有一套房,有一輛十幾萬二十幾萬的小汽車,才有資格結婚,再有一二十萬的彩禮。
可問題是,新媳婦嫁進門之後,依舊是去外地打工還債,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
當然也有吃不了苦,結婚兩年就以感情不和為藉口離婚的。
可問題是,這樣下來,空置的房子和貸款買的車子,該怎麼辦?
有些時候,回頭去看以前的事情,總會發現人類在群體浪潮的推動下,會做出很多迷惑行為,根本想不明白當時是怎麼想的。
……
這女人家的三層小樓也是個空殼房,當時我和我父親被安排在了頂樓的客房裡。
這一層的幾個房間空蕩蕩的,只有兩張只有床板的床,上面鋪了個簡易的席子,就算是安頓了。
在我看來,這樣的房子有什麼好的,就是紅磚蓋的樓房,裡面粉刷了一下石灰,大部分房間還是空殼房,連個傢俱都沒有。
如果非要說那兩張破破爛爛的木床也算是傢俱,那當我沒說。
倒不是我住在人家,還挑人家條件不好,我這些怨念其實都是衝著我父親去的。
第二天早上起床,這女的等她老公做早餐的時候,就指著自家這三層小樓,還有這不大的小院,跟我爸低聲說了起來。
其實我是聽到了隻言片語的,她的意思就是,等我和她閨女結婚,他們老兩口只要能有人養老送終,這三層小樓就是我們家的。
我爸動心了,他覺得這三層小樓是真的好。
也許,是因為當時我們家住的還是平房,再加上當初我們家要蓋樓房,卻因為宅基地矛盾導致沒蓋起來,讓我爸對擁有一棟小樓有了執念。
不管原因是什麼,我爸是真的動心了。
人是一種很奇怪的動物,一旦預設立場,那你的思維就會向著自己在意的方向不停pua自己。
打個比方,你覺得一個人討厭的時候,對方呼吸都是錯的,你越看對方越不順眼。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對方哪怕有同樣的毛病,那在你眼裡也是可愛的小毛病。
就像我一個讀者跟我說,她有一次抱著一堆快遞迴家,以為自家兒子在家,喊門半天沒見動靜,以為兒子又在玩遊戲不開門,恨得準備開了門就把兒子好好打一頓。
可是等到她把快遞放下,開啟房門,卻發現家裡根本就沒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