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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那天,我剛進小區,就看見樓下圍了一圈人。
我媽坐在輪椅上,臉色蠟黃。
我弟站在她身後。
弟媳坐在地上,拍著腿哭。
“大家都來看看啊!她拿了家裡的拆遷款,就不認癱瘓親媽了!”
“親媽癱在醫院,她拿著三百多萬買房,連一眼都不來看!”
鄰居們紛紛朝我看過來。
我媽紅著眼,聲音發顫。
“林晚,我辛辛苦苦養大你,你就這樣對我?”
我站在原地,忽然覺得好笑。
辛苦養大我?
十二歲那年讓我穿破鞋去借錢的人是她。
拿走我獎學金給弟弟賠玻璃的人是她。
逼我辭職,準備困住我十年的人,還是她。
弟媳見我不說話,哭得更起勁。
“她弟弟弟媳不是人嗎?為了照顧婆婆,工作都耽誤了!她倒好,捲了錢買房享福!”
我從包裡拿出檔案。
爺爺的遺囑。
產權證明。
拆遷補償協議。
我一張張展開,遞到人群面前。
“這套老屋,是我爺爺留給我的。”
“拆遷款三百零二萬,是我的房子換來的。”
“我媽明知道產權在我名下,卻瞞了我這麼多年。”
“她還準備把我的拆遷款捐掉,前提是,我辭職留下來照顧她十年。”
人群裡安靜下來。
弟媳臉色一變,立刻撲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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