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攥著手機,指甲掐進了掌心。
“那是我媽的手藝。”
“我知道,我又沒說周姐不好。”媽媽有點不耐煩了,“知意,你已經認回來了,什麼都有了。念念呢?她連親生父母是誰都不知道。你就不能讓一讓?”
電話那頭,宋念細聲細氣地插了一句。
“媽,要是妹妹不願意就算了,我去別的地方找也行......”
“她會願意的。”
媽媽的聲音一下子軟了,這句是對宋念說的。
“你妹妹從小苦慣了,懂事。”
我閉上眼睛。
從小苦慣了。
原來我吃過的苦,在她這兒不是心疼我的理由,是好打發我的理由。
“行,鋪子給她。”
那頭明顯愣了一下。
“這就對了嘛,卡的事我回頭跟你爸說......”
“卡不用了。”我打斷她,“押金四萬,裝修款三萬二,違約金按合同翻倍。今天之內,一分不少打到我卡上。”
“周知意!你怎麼又談錢?”
“親閨女收賬,也是收賬。”
我掛了電話。
回到宋家,我反鎖房門,從床底下拖出一箇舊書包。
裡面是一個小本子和一本房產證。
本子上記著這三個月宋家給我的每一樣東西:衣服、包、紅包、鐲子。日期和價錢寫得清清楚楚,我一樣都沒用過。
房產證是外公給的。認親宴散場後,他把我叫進書房,塞給我一套老城區的小兩居,寫的是我的名字。
“別跟你媽說。”老爺子嘆了口氣,“她心軟,耳根子更軟。”
那天我只當是長輩客氣。
現在,我撥通了中介的電話。
“我是梧桐巷那套房的業主。房子先不賣了,幫我找個裝修隊,越快越好。”
我翻到本子最後一頁,寫下:鋪面,七萬二。
總得給我媽留一個不用看人臉色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