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7.
調查結果公佈那天,校園網差點崩掉。
通報寫得很清楚。
段峰以假名與學生交往,非法進入女生宿舍,持刀行兇,已被刑拘。
黎曼霜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私自引入校外男性,造成嚴重後果。
三號樓消防通道管理失職,值班交接不規範,相關人員停職調查。
321寢室江聽晚、程鹿、溫南星提前反對、報備並撤離,事發後及時報警,不承擔責任。
論壇風向很快變了。
“所以她們不是見死不救,是提前避險啊。”
“寢室長做得已經很完整了吧。”
“換我可能還傻乎乎留著勸架。”
“男的進女寢這事真不能開口子。”
當然,也有人不服。
“話是這麼說,可室友求救,她真能睡得著?”
“如果她們沒走,黎曼霜也許不會死。”
我看著那些評論,忽然笑了。
睡得著嗎?
睡不著。
那幾天,我閉上眼就是黎曼霜最後那句“救我”。
可是睡不著,不代表我做錯了。
難受,不代表我有罪。
如果我留下,我,程鹿和溫南星也會死。
這不是猜測。
這是我親身經歷過的結局。
半個月後,學校給我們換了寢室。
新宿舍在五號樓,樓層高,陽光好。
搬家的時候,程鹿抱著一箱書,走到321門口停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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