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你讓步的人,真出事第一個跑。】
【別爭輸贏,留證據。】
我悄悄把工作機的錄音開啟,放在收銀機旁邊。
然後我重新對沈曼說:
“我再確認一次。您如果自己喝,我現在做。您如果給三歲以下孩子喝,不能加珍珠。我可以退錢或換無小料。”
沈曼死死盯著我。
她忽然笑了。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特負責?”
“我只是按要求操作。”
“那你敢不敢把這話對鏡頭說?”
她把手機懟到我臉前。
“來,大家看看,這家店的店員說,寶媽買奶茶還得先受審。她懷疑我害我兒子。”
我退後一步。
“請不要拍我的臉。”
“你怕了?”
“我不怕你拍。”我說,“但你這是未經允許侵犯我的肖像權。”
她臉色一沉。
顧寧更急。
“許棠,行了!你越說她越來勁。”
“那就等店長。”
“陸姐還有十幾分鍾才回,你讓她在這兒鬧十幾分鍾?我們後面還排著單呢。”
沈曼立刻抹眼淚。
“我不走。我今天就看你們敢不敢不做。”
懷裡的孩子哭聲越來越細。
我從吧檯裡拿了一杯溫水,放到她面前。
“孩子如果渴,可以先喝溫水。”
沈曼看都不看,一把揮開。
紙杯掉在地上,水灑了一片。
”!的珠珍帶!茶要我?水破的你罕稀誰“
![[全職高手]治療什麼的不幹了! 封面](https://imgs.10sto.com/images/ExX/BM6ra/BM6ras.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