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軍向縣紀委提議啟動問責機制,問責縣財政局局長崔仲。
這個訊息一經傳出,立刻就驚動了全縣上上下下所有機關單位。
問責機制其實目前還不算是很完善,雖然這個機制在幾年前就己經被提出來了,也有過實施。
不過當時提出來的是《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認定》,這意味著只有出現了特大安全事故,才需要啟動問責機制。
雖然之後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發展,不少人都己經意識到,其實不是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工作中的一些錯誤,一些不作為,都有問責的需要。
但是很多東西就是這樣,上級,尤其是中央,暫時還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又或者是還沒有打算這麼做,那麼你地方政府就暫時沒必要這麼做。
在體制內工作,不當出頭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素質,一旦你當了這個出頭鳥,不知道就會觸碰到誰的黴頭,說不定就會被槍打了。
所以,儘管己經有了問責的基礎,但是全國各地上上下下那麼多地方,很少有地方政府啟動問責機制問責一名官員的。
大家都不願意出這個頭。
但是李學軍卻不怕這些。
他考慮了良久,對於崔仲目前這個行為,最好的辦法就是首接問責。
雖然他也認為後者肯定是存在著一定的違法亂紀的行為,但是這些東西需要去調查,需要拿出真憑實據來。
李學軍當然拿不出任何證據,他也沒有調查一名局長的權力。
但是問責可以。
問責是隻要你在工作上犯了錯誤,就都可以問責。
放在過去,工作上犯了錯誤不叫犯了錯誤,那叫摸著石頭過河,難免會出現錯誤。
所以只要一名官員不存在立場上的問題,不存在紀律上的錯誤,那麼,哪怕他的工作幹得一塌糊塗,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頂多就是不升遷了,甚至都不會被降職!
但是,一旦問責制度啟動了,那麼,哪怕你立場沒有任何問題,你也沒有紀律方面的錯誤,但是,只要你工作中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錯誤,你就必須承擔責任!
崔仲現在就是在工作中犯下了重大錯誤!
財政局有管理政府外債的功能,但是很明顯,這傢伙並沒有做好這個管理工作。
最近的一筆外債己經只有兩三天的時間就要到期了,這傢伙竟然完全沒有任何準備和預警,好像就等著人家銀行上門來要!
李學軍心裡面甚至覺得有些可笑,他真不知道,是誰給的崔仲如此大的膽氣,竟然如此傲慢,完全沒有把這個負債放在心上!
難不成他認為政府的負債只是政府的負債,跟他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他就完全不需要操心嗎?
李學軍沒空去研究崔仲的心理,他只想啟動正常的程式,迅速把這個傢伙給處理了!
“這個事情我個人無法做主,必須得向楊書記彙報之後再做決定!”
紀委書記梁培文收到了李學軍的問責申請之後,沉吟半天,還是沒有下定決心。
當然,身為紀委方面的領導,他對於問責機制還是很認可的,也認為地方上需要啟動這種機制,讓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員們從睡夢中醒來。
但是,目前上面還沒有下這方面的檔案,也沒有這一類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