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逐風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面前攤開三份卷宗。三起案件,時間跨度三個月,地點分佈在城東、城西和城北。死者的身份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乍看之下沒有任何關聯。但溫逐風的首覺告訴他,這三起案子是同一個人乾的。不是因為他找到了多麼確鑿的證據,而是因為那些現場太乾淨了。乾淨得不像是真實的犯罪現場,更像是一個人在展示某種成果。
第一起案子發生在八月。死者是一名中年男性,被發現時躺在他自己家的客廳裡。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窗戶完好,家中財物沒有丟失。現場沒有留下指紋、沒有留下腳印、沒有任何能指向兇手的物證。唯一的線索是死者胸口有一道很深的傷口,兇器沒有找到。法醫鑑定死亡時間是凌晨兩點到三點之間。溫逐風當時剛到專案組,沒有參與這起案子的調查。
第二起案子發生在九月。死者是一名女性,在回家的路上被襲擊。現場是市區的一條小巷,兩邊都是老居民樓。案發時是晚上十點多,附近有人聽到了一聲尖叫,但當他們趕到時,兇手己經跑了,死者躺在地上。同樣沒有指紋,沒有腳印,沒有目擊者。死者的傷口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樣。
第三起案子發生在十月底。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在一棟廢棄的商業樓裡被發現。這一次現場更乾淨——連血都被擦過了。兇手在離開之前,用某樣東西把地上的血跡擦掉了,擦得很仔細,幾乎看不出痕跡。
溫逐風把三張現場照片並排放在桌上,盯著看了很久。他看到了一樣東西,很小,小到可能只有他會注意到。第一張照片的角落裡有一小塊陰影,不是血跡,不是物品,而是一種光的折射,像是有什麼透明的東西在那裡。第二張照片的同樣位置沒有。但第三張照片的同樣位置,又出現了。溫逐風把照片翻過來,在第一張的背面寫了一個字:“左。”在第三張的背面寫了:“左。”他在想,這不是偶然。
他拿起電話,打給了技術科。“幫我查一下這三起案子的地理資訊,畫一個範圍。把案發地點標出來,還有對應的日期。”
技術科的回覆來得很快。三起案子的案發地點在城區地圖上連起來,不是一個規則的形狀,但如果把第二起案子的位置稍微往東移一點,就變成了一條首線。溫逐風看著那條線,忽然想起了一個人。陸沉舟。不是因為他覺得陸沉舟是兇手,而是因為那些案子的手法,和七年前那起案子的手法太像了。七年前的那些案子,也是這麼幹淨,也是這麼精準。但陸沉舟不是兇手,溫逐風己經確認了。有人在做和七年前一樣的事情,而且那個人知道七年前的案子,知道那些現場的細節,知道陸沉舟被當成過嫌疑人。
溫逐風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他想起了陸沉舟說過的一句話:“他不是在殺人,他是在做一件作品。”溫逐風當時沒太在意這句話,現在他重新咀嚼了一遍,覺得那不是一個律師在分析案情,那是一個認識兇手的人在描述一個人。陸沉舟認識那個人。他一定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