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她媽也是挺蠢的,要是換那有血性的,不說再進一次城,宰了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窩囊點兒的,那就去告她!再不濟,就當是自己養了條狼,往後自己活唄!
可這老太太沒有!她不止不記恨,還虎了吧唧的覺得自己對不起女兒,覺得自己應該給外孫送一個禮物!
每天省吃儉用,撿廢品,拿那個錢買了一個金鎖。
用紙包好,寫好祝福語,就想著什麼時候能去給她送。
可她老了,身體本來就不好,還為了攢錢,每天都吃不上菜。
讓她拖垮了,一覺睡著,就再沒能醒。
所幸,她鄰居是個熱心腸,每天都注意到這個老太太幾點起床。
第二天發現她沒有像往常那樣出門,就去看了一下,才發現她人沒了。
媽媽死了,即便王可跟她媽鬧得再掰,村裡也得通知她這個唯一的女兒回來收屍。
也不知道王可是什麼腦子,之前一直恨不得她媽立刻從這個世界上消失,等到真看她媽死了,她那消失的孝心又一瞬之間長了回來。
王可崩潰的抱著母親大哭,尤其是在收拾遺物的時候,她看到了媽媽給她兒子買的小金鎖和那張包著金鎖,寫著‘送給最可愛的外孫’的紙條,她崩潰了。
處理完媽媽的喪事,她回家跟丈夫大吵了一架,她認為就是因為這個男人不肯接受她媽,才把她逼的跟媽媽決裂,把事情鬧到現在這個地步!
王可剛開始是罵,後來就開始動手,兩個人打的烏煙瘴氣的。
三歲的孩子被嚇得哇哇大叫,下意識想過來保護媽媽,卻被那男人反手甩開了。
人是很奇怪的動物,都道是不養兒不知父母恩。
自己不做父母,就很少能對父母感同身受,但是做了父母,他們的第一順位,也一定是自己的孩子。
也或許,這其中摻雜了一點失去母親的悲傷?!
反正,王可更加抓狂了,她抄起桌上的水果刀,拼命的刺向她的丈夫。
人倒是沒死,就是劃了幾道,可是那個男人再也忍受不了了。
他報了警,將王可遺棄母親的罪過翻出來,再加上她砍傷自己,並提起離婚訴訟。
最終,兩罪並罰,王可被判七年,以及,准許離婚。
王可鋃鐺入獄,沒了母親,沒了婚姻,沒了工作,她每天渾渾噩噩的在那個監獄裡做一具行屍走肉。
大抵是報應吧。臨出獄之前,忽然暈倒的她被查出了肝癌,死在了出獄的前一天。
“我想重活一世,早早地跟他說清楚我的事情,保護我的孩子,彌補我的媽媽。”王可看著伍越昭,皺巴滄桑的臉上露出一個可憐的表情。
乍一看挺可憐,但是聽完她這件事兒,只覺得她好可笑!
伍越昭第一次清晰的看到了教育資源的浪費!
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
這十六年的師資力量,國家的培養,教師的心血,母親的血汗錢,全部都浪費了!就養出這麼個東西!
!?嗎裡子肚狗到學麼特都!習學的年六十整整
!?嗎字個兩’榮虛‘了到學麼特就!讀苦窗寒的年六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