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其實養父母對王倩也算挺真心的。
畢竟,就算是養只狗,養了這麼多年都會有感情,更何況王倩一個乖巧的大活人。
要是當初的王倩如果沒有被她媽糊弄到的話,再長上幾年,可能也能夠從中感覺到一絲溫暖。
或者,再換個說法,某種程度上來說,王倩其實挺幸運了。
她至少比李餘(《支援買賣同罪》那個世界的祈願者)幸運。
而且啊,不是所有親生的父母就一定好。
這個世上有很多在親生父母身邊的孩子,也仍舊是感覺不到父母是疼愛自己的。
要是父母無德的多子女家庭,說不定不得待見的孩子,會比王倩還慘!
甚至,認真論起來,不論是王倩還是那個妹妹,她們其實都挺慘的。
王倩這一輩子寄人籬下,顛沛流離。
那個妹妹也因為她的存在,被好面子的父親區別對待,受盡委屈。
唯一的好處是,妹妹好歹還有個親媽。。。
以及,妹妹知道那是自己的父母,所以儘管可能沒有那麼的愛,但是她別無選擇,再加上年紀的成長,她也不會太過不甘。
可是王倩不一樣,她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所以就會下意識的想去幻想,親生的父母可能會對她好。
為什麼都說不是親生的,養不熟呢?!
因為人都是得隴望蜀,蠻不知足的。
無論是生活多麼美滿的小孩兒,他其實心中都會有一些遺憾。
除非是養父母家條件特別好,跟親生父母家差距很大很大。
大到孩子不願意去吃苦。
否則,一般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孩子,都會下意識的將所經歷的所有不愉快通通歸結為不是血親的緣故,然後固執的認為如果是親生父母,一定會對他更好一些!
要知道,小孩子也是會權衡利弊的。
說起這個,伍越昭以前聽同事講過一個笑話。
那同事吧,她爸是二婚。
頭婚是被父母逼著娶了一個娃娃親的瘋子,但是他嫌棄,後來一頓折騰,最終堅定的離了婚,經人介紹,又找了同事她媽。
此為前情提要。
那同事小的時候呢,她媽重男輕女。
在同事七八歲的時候,有一次她們娘倆鬧得有點兒不愉快,然後她媽一氣之下就說自己不是她親媽,說她爸的前妻,那個瘋子,才是同事的親媽!
當時,那同事腦子裡就立刻走馬燈似的回想了從小到大,她媽對她和她弟弟的所有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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