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從來沒有要求過大魚大肉,甚至換季的衣服她也從來沒有要求過,都是撿別人不要的衣服。
在東北,過年的時候,孩子幾乎都會有身新衣服,可是衛央在十二歲那年開始,再沒有過新衣服。
她已經是在最低標準了,為什麼?!為什麼就活成這樣呢?!為什麼她要丟那個人呢?!
她不止一次的怨恨的想著,既然窮,為什麼要養孩子?!為什麼要生下她?!既然生了,又為什麼不好好養呢?!
她很費錢嗎?!
既然養她為難,那她去死,好吧?!
在16歲,這個可以劈柴、背地、推水車的年紀,‘咵嚓’一下死掉,讓那兩個以為就快可以有勞動力的人發現自己白白期待,這多好啊!
這個想法,衛央想了好多年,嘗試了好多次。
但其實,後來再想想,可能那個時候她只是想死,卻沒有勇氣真的去死。
她不敢跳河,她討厭那種被淹死的感覺。
她試過站在馬路上,可是車來了她會忍不住跑。
她想過割腕,刀子架在手脖上輕輕的劃過,皮膚沒劃破呢,她就覺得好疼啊。。。
折騰到最後,她無力的發現,她其實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要逃而已。
可是16歲就不念書的她,被困在了那個不上不下的年紀裡。
起初,她想著熬一熬吧,熬過這兩年,等她成了年就可以出去打工了。
可是好死不死的,就在她放棄掙扎準備熬過這兩年再說的時候,她漸漸對黃女士產生了同情。
衛央對黃女士的感情從來不是因為孝道,也不是因為她們之間的血緣關係。
只是因為在那兩年裡,她像個保姆一樣照顧黃女士,照顧的久了,投入的精力多了,因為沉沒成本,她開始在乎黃女士。
都說孩子能拴住媽,其實反過來也一樣。
衛央被黃女士拴住了。
後來他們三個的關係是:衛央是一隻被被鏈子拴住的狗;黃女士就是那條鏈子;暴躁男,則是一個既需要狗看家,又嫌棄餵狗費錢的變態。
那些日子裡,衛央就像一個奴隸,洗衣服,做飯,背地。
家裡所有的活都是她做,換季的衣服是她洗。
父母的內衣也是她洗。
還要一直被人說是吃白飯的。
至於黃女士嘛。
那個時候她身體就不太好了,挺嚴重的糖尿病,甚至視力受到了影響。
年輕的時候出去賣東西,下坡的時候不小心車摔了,車上的醬油桶什麼的砸在她身上,把他她砸的有些脫臼了,但是又沒有錢及時的治,所以就落下了病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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