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決定她不要這個閨女了,於是開始物色自己的外甥女。
她覺得她四姐家的那個小閨女人很好,對她又孝順,一口一個老姨的叫著。
這好好的當閨女養著,她以後老了也能有個指望。
她丈夫則是相中了自己家的侄子,想把財產給侄子。
夫妻倆因為這件事情分了心,兩個人鬧了幾次,都是各說各的理。
一氣之下,她就離了婚,將財產分撥好了之後,她把分到的財產偷偷給了她看中的外甥女,惹的外甥女感動的抱著她喊媽。
她前夫也把財產給了侄子,就指望侄子以後給他摔盆兒。
然後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看上的人家那裡生活。
可是在這侄子、外甥女的家裡,哪有那麼容易住的呀?!又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人家怎麼會真心孝順?!
他們要是靠得住,當初也不會在對偶婚興起之後,從公有制母系社會過渡到私有制的父權社會了!
父權的本質,就是對私有制資產,以家庭為單位的繼承!
更何況她一個沒了錢的姨媽!
就算是親生的孩子,父母過早的把資產交出去,都有可能落個老無所依的下場,更何況是外甥子侄?!
平時吃吃喝喝的倒是沒什麼大問題,畢竟她也有自己的養老金。
可是一旦她生病了,一旦她治病的錢超過了她的養老金,誰還會願意管她呢?!
看在財產的份上,費點心力也就罷了,可是誰會浪費資產去救一個遠房親戚?!
她的外甥女甚至沒有很想讓她活著,畢竟資產已經給到自己手裡了,她死了就免得麻煩了,如果把她閨女叫回來了,那麻煩事兒不是更多嗎?!
於是,她被安排在一個養老院裡等死。
也算是王春霞最後還有一點良知,她只是把女兒的手機號從黑名單里拉出來,時時看著哭,卻不敢再打給她。
最後還是一個住進來的從前得老鄰居看不下去了,偷偷給她閨女發去訊息,那個被父母丟棄,被父母幫著外人被吃了絕戶的女生才知道,她的生母王春霞,發生了這樣的事。
可能是因為從來沒有得到過愛,所以心底裡還是祈求著愛?!
又或者只是事情已經落在頭上了,她不想擔一個不好的名聲。
不知道這孩子咋想的,反正,她還是回來陪伴了王春霞最後的一段時光。
臨死前,王春霞拉著女兒的手,不停的懺悔。
她錯了,她真的錯了,沒有誰比她親生的孩子更重要,她不該為了外人傷害她的孩子!
戲劇性的是,就在她頭七回魂的那天。
看到她的前夫也被侄子送進了她所在的養老院,還就躺在她的那個位置。
這個老頭,也被丟棄了。。。
。。。的應報遭該應,人的樣這們他,的該應,對,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