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合同粗略的看了一遍,就簽了字。
伍越昭甩了甩合同,將時間撥到她女兒三歲的時間點。
那是她第一次開始獻祭女兒。
二姐帶著兒子來她家玩兒,王春霞的條件好一點,家裡有孩子的零食,分的時候,其實已經給了那個小子一份了。
那孩子大,吃的快,吃完了就搶妹妹的。小姑娘哪裡搶的過?!
她當時就哭了,連聲喊媽媽。
然後王春霞過來,只心疼外甥沒得吃,罵了自己孩子一頓,把閨女的零食都拿給她外甥吃,走的時候,還給打包了。
這是伍越昭在王春霞的記憶中翻出來的,但是這份記憶是被丟在角落裡的,估計她本人已經不記得了。
王春霞的眼睛一閉一睜,就回到了年輕的時候,看著三歲的女兒,她眼眶一熱。
愧疚得抱住孩子悶聲痛哭。
小孩兒都被她哭蒙了,小手拍著媽媽的後背輕聲哄著:“媽媽不哭。”
只要不是有基因缺陷的孩子,生下來都天然的跟媽媽感情更好,畢竟是媽媽親自生的。
尤其是女孩子。
性別導致性格的底色,是一出生就註定的,女孩子就是更容易心疼別人。
這種情況下,後期要是能鬧的母女不合,要不是硬體上有問題,大機率都是因為相處的方式出了問題。
孩子辛辛苦苦才把王春霞哄好,王春霞的三姐就領著兒子上門了。
她這幾個姐姐結婚的早,那個時候計劃生育沒那麼嚴,加上又是農村的,所以前三個姐姐最少的也是兩個孩子。
只有四姐跟王春霞家裡是一個孩子。
那年頭是真的孩子越多越拖累。
三姐家一兒一女,按理說不算不多,但是條件也是很不好。
她們每次來看王春霞,說好聽的是來看她,說不好聽的就是來打秋風。
但是對上輩子的王春霞來說,她們姐妹情深,所以她從來不在意這些。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了,她像只老母雞,把家裡的東西看得特別緊,甚至為了不給那個小子吃東西,也沒有給她女兒吃零食。
而且沒坐一會兒,她就抱著女兒跟三姐說她要出門了。
她三姐很不高興,不贊同的看著她挑理:“小妹,你怎麼這麼沒禮貌呢?!這我都跟你說了,我今天會來,你現在才說有事情,那你早跟我說,我也省的折騰這一趟呀!”
作為最小的妹妹,王春霞被姐姐們訓慣了,被她三姐一說,她下意識就縮了一下肩膀,但是想了想,又硬氣的挺直腰板:“本來今天就是有事情,是你自己說要來,我不好意思拒絕,那下回三姐你先跟我問一聲,別直接就說要來,萬一我有事兒呢!”
這話說的不客氣,以王春霞的角度來說,更是已經算得上以下犯上了,她三姐很不高興的拎起兒子:“成,我們走,往後我們也不來了,免得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耽誤了你的事兒!”
要是從前,聽到姐姐說這種話,王春霞一定道歉,但是現在,她只是那麼看著姐姐領著孩子氣沖沖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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